闲鱼上又出“文物”了?

湖南长沙一男子伙同他人

在湘江边一处工地盗挖古砚台,

并在闲鱼上倒卖牟利。

4月28日,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以倒卖文物罪,

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六个月,

缓刑一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天心区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4月29日消息,2024年8月的一天,周某及常某(另案处理)二人盯上了长沙市天心区湘江边碧湘街一处工地,带着工具潜入工地盗掘出一个古砚台

二人盗挖出该砚台后,迅速策划倒卖牟利。因常某急需资金,周某向常某预支12000元,并约定售出砚台后平分赃款。2024年8月31日,周某通过闲鱼平台将砚台以75000元的价格售卖给江苏省苏州市的收藏人蔡某。次日,蔡某收货后发现砚台存在破损,周某向蔡某退款2000元。2024年9月3日,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从蔡某处追回砚台,并移交浏阳市博物馆收藏。经鉴定,该圆形端石砚为民国时期文物,认定为一般文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发后,常某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12000元。在法院审理期间,周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61000元,并当庭认罪悔罪,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天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文物罪。

2026年4月28日,天心区法院以倒卖文物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1000元。

在闲鱼上买卖禁售文物,不是第一次了。

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网等多家官方网站也披露了多起在闲鱼上违规售卖文物的案件。

今年3月13日晚,山西省长治市文物保护中心发布情况通报:2026年3月5日,网传有商家在闲鱼平台售卖疑似国保单位文物构件。对此,长治市文物保护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工作。经查证,上党区东泰山庙(省保)螭吻于1998年被盗,平顺县夏禹神祠(国保)正殿正脊东侧脊筒于2013年被盗。目前,涉嫌售卖文物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侦办和文物鉴定比对工作正在进行中。

今年1月8日,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法院对一起利用闲鱼平台倒卖文物的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汤某于2023年10月在孟州市古玩城以4100元购得明、清两套墓志铭,后通过他人经营的闲鱼网店,以5900元的价格将上述文物分别出售。经河南博物院鉴定,被告人汤某销售的清代墓志铭为刘公墓志,经鉴定时代为清代,1套(2件)整体定为三级文物;其销售的明故隐德刘公硕人武氏合葬墓志铭经鉴定时代为明代,整体为三级文物。最终,汤某犯倒卖文物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其退出的违法所得1800元依法予以处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2024年湖北省仙桃市法院审结的一起盗挖文物的案件中,被告人王某、张某多次使用金属探测器及铁锹盗挖古币、银元等文物,并将品相较好的文物在闲鱼平台上进行出售,分别获利4500余元、5000余元。最终,仙桃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2022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福源院的琉璃脊饰被挂在闲鱼上售卖。最终在警方和文旅部门合力之下,琉璃脊饰已归还文物部门。

在2022年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倒卖文物案中,被告人吴某磊、李某标因犯倒卖文物罪,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初,被被告人李某标、吴某磊将一雕像拍照,并上传至闲鱼寻找买家,此后以6300元的价格出售。经福建省考古研究院鉴定,该石头人雕像为“宋石雕式武士立像”,属于国家禁止买卖的三级文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编辑 | 霍然

综合 | 天心区人民法院 澎湃新闻 大皖新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