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9.13”轨道交通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的行政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5年9月13日23时25分许,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返场维修的空载列车,在檀渎站开往豆姜站下行区间与4名保洁人员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鉴于绍兴市“9·13”轨道交通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符合《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附则第二条第(五)项,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1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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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2025年9月25日,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曾发布公告,通报地铁深夜撞人事件。
彼时公告中提到,2025年9月13日23时40分许,在车辆非运营期间,绍兴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存车线保洁单位4名保洁人员穿越轨道时,被一辆返场检修的电客车碰撞,经紧急送医救治,3人抢救无效死亡,1名伤者经治疗正在康复之中。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还表示,经初步调查,本次事故系保洁人员未按规定路径进入行车正线区域,被返场检修电客车碰撞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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