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渐浓,和谐花开。近日,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与浑江区综治中心调解人员共同走进某小区物业公司,成功调处一起因“核桃”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促成业主与物业公司当场握手言和,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温情化解。
事情源于小区内一棵核桃树。时值季节更替,树上成熟的核桃自行坠落,不慎砸坏了业主停放在树下的车辆。面对车辆受损的维修费用,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及绿化树木负有管理责任,应当予以赔偿;而物业公司则认为核桃坠落属于自然现象,非人为过错,并且物业公司已在小区业主群中提示,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逐步升级。
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浑江区人民法院与浑江区综治中心迅速启动“法院+综治”联动调解机制,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官和综治中心调解员共同深入物业公司,开展“上门问诊、现场开方”。
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法律角度清晰梳理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指出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及附属设施负有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尽到提示、巡查、防范等责任。同时,综治中心调解员从情理和
邻里和谐的角度耐心劝解,引导业主理性表达诉求,建议物业公司主动担当作为。
经过一个多小时“面对面”“背靠背”的细致调解,双方情绪从对立转向对话,从指责转向理解。最终,物业公司同意对业主车辆损失予以适当补偿,并当场履行,业主也对自然因素导致的意外表示理解,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核桃砸车”纠纷的成功调解,是浑江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基层治理格局的生动缩影。
通过“法院+综治”联动模式,将司法专业力量与基层治理资源有机融合,推动矛盾纠纷从“对簿公堂”向“握手言和”转变,从“事后诉讼”向“前端化解”延伸。
调解结束后,法官和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还就小区树木管理、车辆停放等常见风险点向物业公司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帮助其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类似纠纷发生。
一次调解,收获的是当事人的真诚笑容,传递的是司法为民的暖暖温度,彰显的是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智慧。下一步,浑江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让更多矛盾纠纷在“和风细雨”中化解于基层、消弭于未发,为平安浑江、法治浑江建设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来源:立案庭
作者:张振良
初审:陈惟男
复审:于滋钰
终审:燕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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