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26年4月30日起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上浮170%,即个人最高可贷189万元,家庭最高可贷351万元。

针对市民关心的“已放款存量贷款能否提高额度”问题,官方明确解释:不能——贷款额度按申请时政策确定,结清前不支持调整或二次申请。正在审批中的贷款可撤销后按新政重新申请。

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最高可贷351万元

为更好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6年4月30日起,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11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

优化最高贷款额度 上浮比例:

提高3类购房情形上浮比例——

购买本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40%提高至60%。

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本市住房上浮比例从50%提高至70%。

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

新增1类购房情形上浮比例:

初婚初育居民家庭购买本市住房贷款,额度上浮50%。

同时符合初婚初育居民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两种情形的,选择上浮50%或70%其中一个比例执行。

调整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上浮170%,即个人最高可贷189万元,家庭最高可贷3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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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最高贷款额度。

市民关注:存量贷款能不能提额?

新政出台后,很多市民关注:已放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能不能提高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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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应当在本市未发生或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申请时的政策确定,在该笔贷款尚未结清前,暂不支持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支持对同一笔贷款申请调整额度。

正在审批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提高贷款额度?

对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处于审批中尚未放款的职工,如需按最新政策提高贷款额度,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将原申请退回初审或撤销,再按最新政策重新提交贷款申请。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陈荣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