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宣恩男子叶某某因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
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动火作业安全的警钟!
案件回顾
4月28日,宣恩县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名违规动火作业人员实施行政拘留。
经调查,该作业人员叶某某在未取得相应操作资格、未经动火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氧割对厨房油烟管道进行拆解。作业过程中引发火灾,所幸未造成更严重后果。
违规动火作业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相关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安全提醒
动火作业危险性高,尤其是在厨房油烟管道等易积累油垢的部位,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各社会单位及个人务必做到:
持证上岗——从事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严格审批——动火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现场防范——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监护人。
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业结束后彻底清理火种。
下一步,
宣恩县消防救援部门
将持续开展违规动火作业排查整治行动,
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切实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发现违规动火作业或火灾隐患,
可及时向消防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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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宣恩县消防救援局
通讯员 | 李丫
编辑 | 荀静
校对 | 张译丹
签发 | 欧阳章平 贺敏
投稿微信 | xuanenfabu
投稿邮箱 | xuanen@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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