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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宣恩男子叶某某因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

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动火作业安全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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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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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宣恩县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名违规动火作业人员实施行政拘留。

经调查,该作业人员叶某某在未取得相应操作资格、未经动火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氧割对厨房油烟管道进行拆解。作业过程中引发火灾,所幸未造成更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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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动火作业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相关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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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醒

动火作业危险性高,尤其是在厨房油烟管道等易积累油垢的部位,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各社会单位及个人务必做到:

持证上岗——从事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严格审批——动火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现场防范——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监护人。

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业结束后彻底清理火种。

下一步,

宣恩县消防救援部门

将持续开展违规动火作业排查整治行动,

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切实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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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发现违规动火作业或火灾隐患,

可及时向消防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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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 | 宣恩县消防救援局

通讯员 | 李丫

编辑 | 荀静

校对 | 张译丹

签发 | 欧阳章平 贺敏

投稿微信 | xuanenfabu

投稿邮箱 | xuanen@vip.163.com

广告合作 | 1517281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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