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9年10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三三二号公告,确定并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图片”,原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同时废止,原标志使用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25年3月18日,青山区市场监管局对青山区某羊肉店涉嫌销售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2025年,包头市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

全年查办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142件

覆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重点领域

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

今天,我们发布典型案例第二期

看看哪些“李鬼”现了原形?

案例一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销售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苏尼特羊肉”产品案

案情摘要

2019年10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三三二号公告,确定并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图片”,原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同时废止,原标志使用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025年3月18日,青山区市场监管局对青山区某羊肉店涉嫌销售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苏尼特羊肉”包装袋上标有与原地理标志产品官方标志“图片”近似的标识,但无法提供合法使用专用标志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销售行为违反《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88元,没收侵权羊肉34袋,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特定地域的自然禀赋与人文底蕴。本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净化了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环境,保护了原产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引导市场主体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意识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日期:2026-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