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

印发

《关于做好2026年

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对全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优化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社会化高级职称评审将全部实现线上申报、盲审盲评,同时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督管理。申报人员、用人单位需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时间安排

1

2026年职称评审总体时间安排为:5月11日开始分级申报,8月10日前完成所有材料审核和逐级推荐,10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计划年底前完成全部工作。申报具体要求以各盟市、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主评审单位文件通知为准。考评结合等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时间另行安排。

2

所有申报人员须在对应时段内完成系统提交申报,逾期未提交直接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参评资格。个人错峰申报时间如下:

1.盟市初级职称5月11日-5月25日

2.盟市中级职称:5月26日-6月10日

3.全区高级职称自治区本级单位初、中级职称6月11日-7月10日

3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上述各相应级别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对象

申报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的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高技能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和在自治区合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及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职称评审。

申报方式

全区唯一官方申报入口为: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本年度,“线上盲审盲评”的职称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一致等问题的,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申报人员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政策规定

1

新增稀土、教育招生考试研究职称专业,待评审条件制定印发后,申报时间另行安排。

2

继续实行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等职称倾斜政策和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政策。

3

鼓励有条件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市场评价、社会评价为补充的多元评价体系,综合采用专家评审、考评答辩、个人述职、成果转化效益评估、服务对象评议等方式评审。

监管要求

严格落实个人承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审、评委会办事机构复核的逐级申报推荐审核机制。评委会组建单位及其办事机构应对本评委会接收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履行一次性告知职责。

各级职称评审监管部门对于申报人员、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认定的失信违规行为将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年。各级职称评审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本地区职称评审环境综合治理。

职称评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任何单位、机构不得另行加收费用或增设名目额外收取任何相关费用。(来源:内蒙古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