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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及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约定足额向总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安徽华蓝宜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7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岳人社监罚﹝202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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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经调查,该公司存在下列主要违法行为:未及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约定足额向总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本机关于2026年2月8日向你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岳人社监令〔2026〕18号),责令你公司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按约定足额向总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你公司至今未履行。
该公司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第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等规定。对此,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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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华蓝宜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蓝检成员,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由杭州蓝郡宜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有全资企业岳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持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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