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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山西省2026年普惠托育机构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明确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实施普惠托育机构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普惠托育供给、减轻家庭托育负担,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方案明确,补贴对象为经各市审核认定的普惠托育机构,涵盖公办托育机构、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以及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规定开设的托班,服务对象为3周岁以下婴幼儿,机构与监护人签订1个月及以上连续收托协议即可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按实际在托人数与月数核算,全年最高补贴10个月:独立托育机构(含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按每婴幼儿每月500元标准补助;幼儿园托班按每婴幼儿每月300元标准补助。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机构运转、设施维护、玩教具购置、人员培训及医育结合等,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资金发放实行机构申报、县级认定、市级复核、社会公示流程,县级卫健部门分别于当年5月底、10月底前申请拨付上半年、下半年补贴资金。方案同时强调,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机构,将取消其普惠资质与补贴资格,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该方案在未出台新政策前,下一年度可继续沿用,为全省普惠托育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稳定政策支撑。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