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动自行车已成为

人们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之一

但因违规停放、违规充电

或改装、更换锂电池

引发的事故触目惊心

不同行为要担什么责?

违规后果有多严重?

一组真实案例

带你看清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

不可逾越的红线

案例一

2025年9月16日,云南昆明一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经现场勘验调查,起火原因系租户吴某某在该建筑一楼门厅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最终,起火电动自行车车主吴某某因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房东董某因未有效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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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案例二

2024年,北京市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在高层小区检查时,发现两名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走道。消防现场劝导责令整改并开展安全普法,二人仍拒不配合。最终,两名业主被各处以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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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案例三

2022年10月,天津市和平区李某违规在疏散通道内为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电瓶发生故障引发火灾,造成1人死亡及10万余元财产损失,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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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例四

2025年7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对西湖区钻豹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593台涉案车辆、罚款50.66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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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电动自行车起火

车主个人、小区物业、生产厂商

究竟谁该担责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律师怎么说

为避免电动自行车引发事故

车主个人、小区物业、生产经营者

都应该尽到自己的义务

1

车主个人

电动自行车所有者、使用者应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放置在集中充电设施中,切勿在住宅内(含楼内、室内)停放充电;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内的走廊、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严禁在上述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不要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要违规改装电池或购买二手电池;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以防造成充电设施过热、短路等故障,进而引发火灾事故。

2

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消防责任人,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制止将电池带入电梯、将电动自行车停进楼道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并对管理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同时,对于电动自行车车棚等易发生火灾的地点须安装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对弱电箱上锁,尽到消防安全防范义务。否则,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电动自行车电池生产商、经营者

电池生产商和销售商的生产销售行为是面向公众且以盈利为目的,如果不能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可靠和经营行为的规范严谨,将给公众带来重大隐患。电动自行车电池生产商、经营者应加强品控管理,提升制作技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因此,如果涉案电池的生产商和销售商不能证明自身生产或销售的电池属于合法合规合格的产品,则应承担火灾损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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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防火无侥幸

远离火灾风险

守护自己和邻里的平安家园

来源丨四川消防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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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 焰 红 车 、 呵 护 你 我 平 安

自 贡 消 防 , 与 你 同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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