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31年,监狱法迎来首次大修。4月27日至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对监狱法修订草案进行三次审议。这一立法调整,直面监狱治理的现实需求。今年以来,多地监狱招录岗位向艺术类专业开放,引发了广泛讨论:“艺术专业也能当狱警?是去给罪犯表演节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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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 31 年,监狱法迎来首次大修,相关修订草案即将迎来三审,为新时代监狱治理划定法治框架。与此同时,多地监狱招录向艺术类专业敞开大门,引发 “艺术生当狱警只为表演” 的热议,这场争议背后,是大众对现代监狱改造理念的认知偏差。
长久以来,大众对监狱的印象局限于惩戒管控,忽视教育改造的核心职能。随着法治文明进步,“惩罚与改造相结合” 成为监狱工作核心,文化改造、心理矫治已是规范改造的重要环节。艺术并非高墙内的娱乐点缀,而是润物无声的矫治手段。绘画、音乐、舞蹈等艺术形式,能够疏导服刑人员负面情绪、平复极端心态,帮助其重塑认知、涵养心性。
招录艺术专业狱警,绝非岗位冗余,而是精准补齐人才短板。艺术专业民警可常态化开展艺术课堂、文体活动,以艺术创作化解矛盾、治愈心灵,还能依托特长开展思想引导,丰富教育改造载体,契合监狱法大修中完善改造措施的立法导向。日常监管仍是本职,艺术专长是赋能改造的加分项,二者相辅相成。
司法文明的进步,藏在治理细节的革新之中。监狱法大修夯实制度根基,艺术人才充实基层队伍,双重变化彰显人性化治理思维。公众应打破固有偏见,正视艺术矫治的价值。以法治为纲、以文化润心,才能真正帮助服刑人员改过自新,筑牢社会平安防线。
招艺术生当狱警,你有什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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