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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重大战略部署,重点水域禁捕管理措施逐年持续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对禁渔期、禁渔区内违规垂钓行为的处罚力度显著加大,最高可处以五万元罚款。

自2021年起,我市长江鲟鱼段、菜子湖、嬉子湖、长河等重点水域已全面实行常年禁渔,禁止一切捕捞及违规垂钓行为。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施行后,任何在禁渔区禁渔期内违规垂钓的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钓具),可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桐城渔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进一步深化联动协作,加密巡查频次,从严查处禁捕水域违规垂钓、使用“电毒炸”及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市场主体销售“江鲜”“河鲜”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切实守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汪积勇 董博)

▌来源:桐城新闻

▌责编:木子 小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