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刷到过罗翔和网红劳某那场关于武松杀嫂的争论不?一句话直接炸了整个互联网,一边说坏人也该有平等的生命权,一边直接开怼说好人命本来就比坏人值钱。吵到最后连无数路人都跟着站队,到底哪边说的才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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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都读过水浒传,武松杀西门庆潘金莲那段,谁看了不说一句大快人心?这太贴合咱们普通人骨子里的善恶观了,恶人做了恶事就该被收拾,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放到今天的法律框架里说,这事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你再讨厌一个人,也不能自己动手夺了别人性命,这是最基础的底线。罗翔的态度很清楚,哪怕是为兄报仇这种站在道德高地上的事,放到现在也得按法律来算,怎么着都脱不开故意杀人的定性,顶多是量刑的时候考虑具体情节。

现代法律本身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甭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生命权都得是平等的。谁都没资格私自当判官解决问题,今天破一次例,明天就会有无数人借着道德的名头动手,最后整个社会秩序都会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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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出来之后,劳某直接就怼回去了,一句“忠臣孝子就是比奸夫淫妇命值钱”直接把这场争论顶到了风口浪尖。他说罗翔说的那套平等,不符合咱们中国人几千年来的伦理观念,法律要是不分好坏一碗水端平,那不就是明着纵容坏人作恶吗?

说白了俩人吵的根本就不是武松该不该杀西门庆,是程序正义和朴素道德到底谁该排在前头。罗翔咬死了生命价值人人平等,劳某就说人本来就分善恶高低,坏人就该死,这话刚好戳中了很多普通人的情绪,一出来就有一大堆人站队。

你静下来捋捋这事就会发现,咱们喊着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时候,调动的其实是刻在骨子里的复仇本能,真不是现代文明该有的样子。吵到最后核心的问题其实就一个,好人和坏人,真的该拥有平等的生命权吗?

罗翔说得其实很明白,承认坏人有生命权,不等于说坏人做的事就是对的,更不等于法律就会轻易放过他。不让私人动用私刑,本质上就是怕私刑泛滥,最后坑的是每一个普通人。今天你说武松是好人杀人有理,明天别人说你是坏人,就能直接对你动手,到时候谁来定好人坏人的标准?

劳某反驳的时候举了个例子,一下子戳中了绝大多数人的心窝子,他说缉毒警察和毒贩的命,能是一个价吗?说一样的那得是没良心啊,二者的生命价值本来就不一样。

其实说白了,劳某的说法就是普通人想要结果正义的心声,这种恶有恶报的说法,刚好戳中了现在很多人的好人焦虑。这年头老老实实做好人成本太高了,大家就盼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罗翔用理性法理把这种情绪给拆解了,自然就惹得不少人不舒服。

但你反过来想,要是法律真的抛开程序,只看你是好人还是坏人给标准,那公权力很容易就越界变质了。整个社会直接倒退回靠私人复仇过日子的蛮荒时代,谁拳头大谁有理,到时候吃亏的还是咱们普通老百姓。

很多人都觉得法理和道德就是非黑即白,要么站法律要么站道德,其实真不是这么回事。现代法律不是冷冰冰没有人情味,传统道德也没说就让你随便报复杀人。

真把武松这事放到今天来判,也不可能直接就判死刑立即执行,大概率是死缓。本来潘金莲西门庆就先杀了武大郎,本身有错在先,武松杀人也有情理可讲。就像水浒原著里,武松最后也只是被判流放,根本就不是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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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到今,没有任何一个正常的法律会鼓励私人报复。我们不能光想着快意恩仇就否定程序正义的价值,也不能死抱着法律条文,完全不理会普通人的朴素情感。真正的现代文明,本来就是要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找一个平衡点。既要守住法律的底线不让私刑泛滥,也能在法律的框架里,给大家符合大众认知的公平正义。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 坚持法理情统一 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