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临近,预计部分路段将迎来大客流与大车流“双峰叠加”。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让大家的旅途更顺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的移动抓拍设备予以公告,具体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一、启用移动违法抓拍设备区域

(一)抗大路起点至景梅山服务站路段道路抗大路与平涉线交叉口至抗大纪念馆路段道路

(二)G340国道茶棚桥至鱼林沟村路段道路

二、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公示期自2026年4月28日起,公示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邢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28日

来源丨邢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