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共同民主党宣布,在国会就“尹锡悦政府涉嫌以政治方式操弄检方起诉”展开国政调查后,将推动设立特别检察官。29日有消息称,该党正在准备相关法案,拟赋予特别检察官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撤销起诉的权限。
该方案意在让由总统任命的特别检察官,在完成调查后重新审视相关案件处理结果,并可对7起案件决定是否撤诉,其中包括总统李在明所涉大庄洞案、双铃集团对朝汇款案。
对此,法律界有人提出担忧称,如果最终由总统任命的特别检察官,推翻是否维持起诉的决定,而且涉及的又是总统本人的案件,争议恐怕难以避免。
23日,韩国共同民主党发言人朴成俊等人在首尔汝矣岛金融监督院,就尹锡悦政府时期政治检察官涉嫌为双铃集团股价操纵掩盖真相一事,参加国政调查特别委员会的现场调查后,向记者作说明。
由共同民主党主导的国政调查特别委员会计划于30日在全体会议上通过国政调查结果报告,从而结束本次调查。该党也随即着手起草《特别检察官任命等相关法案》。
根据共同民主党籍特委会成员起草的法案草案,特别检察官的职权范围包括决定是否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撤销起诉。所谓撤销起诉,是指检方主动撤回已提出的指控。
现行制度下,这一做法可以在法务部长指挥检察总长的情况下进行,但政治风险极高,容易引发检察系统反弹。外界认为,共同民主党试图借由特别检察官机制,绕开这类政治风险。
此前,共同民主党曾在调查海军陆战队士兵死亡事件的特别检察官法中,加入与撤销起诉相关的条款。当时,这一设计被认为是为处理前海军陆战队调查团长朴正勋因涉嫌抗命而接受军事审判一案。
不过,在朴正勋一审获判无罪后,特别检察官并未动用撤诉权,而是撤回了上诉。法律界和在野党批评称,朴正勋案是一审无罪,而李在明所涉案件目前是一审程序中止。在这种情况下赋予特别检察官撤诉权,无异于滥用立法权,为总统案件“洗白”。
今年3月组建国政调查特别委员会时,共同民主党曾表示,“这不是为了撤销起诉”。29日,该党也再次称,“把撤销起诉说成调查目的,完全不属实”。但随着国政调查接近结束,该党已开始起草赋予特别检察官撤诉权限的法案。
国民力量党表示,如果仅以撤销起诉为目的引入特别检察官制度,就属于共同民主党全体议员合谋实施的权力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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