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星火·薪火
曾经,在苏北革命老区阜宁,当军人转业、退伍安置遇到难题时;当军人家属、子女遇到困难时;当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他们自然就会想到一位坦言“为官最怕人民不满意”的好书记——沈德林。
时间回到20年前,1996年3月,沈德林到人武部听取工作汇报,当了解到过去民兵训练经费筹措主要靠关系、凭感情,导致训练经费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民兵训练正常开展的情况后,当即把有关单位“主官”请到会议室。他字字千钧地说:“民兵教育训练经费筹措是关系到武装工作的大事,筹措办法必须走法制化轨道,民兵训练经费也要‘吃皇粮’”。
事后,他又组织召开专题议军会议,依据有关法律和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阜宁县民兵训练经费实行统筹的规定》,并以县政府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规定民兵训练经费由县人武部统一保管、使用。这项法规出台后,使阜宁民兵训练经费不仅在制度上有了保障,而且理顺了征、管、用渠道,使民兵训练经费步入了依法征收、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轨道。
1999年2月,为了改善人武部的办公、生活条件,人武部准备建一座5层集办公与干部职工宿舍于一体的综合楼。报告呈送给沈德林后,他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交待县政府组织协调对工程逐一作出安排,在他的关心过问下,县直各职能部门也把对国防建设的满腔热情化为实际行动,减免收各种费用近80万元。
1998年7月,南京军区某部执行国防通信光缆施工任务,线路跨经阜宁5个乡镇千户农民的耕地和部分建筑。当时,正值夏收季节,部队领导感到左右为难。沈德林闻讯后,立即责成一位副县长召集有关部门领导进行现场办公,就地解决问题,并派干部深入农户做工作,为施工部队解除了大难题。
1996年,全县有5名人武干部需到地方安置相应职务,当时正赶上机构调整、压缩编制,人员安置矛盾突出, 沈德林动情地说:“这些同志都在部队和人武战线工作了二三十年时间,他们把宝贵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国防事业,我们地方党委、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把他们安排好,如果冷了昨天的习武人,就等于堵了今天的从军路!”他亲自负责这些干部的安置工作,使5名同志各得其所,其中3名资历较深、政绩突出的干部还高于现职安排了工作。
1998年4月,在河南某部服役的陈集乡现役军人李某写信向沈德林,反映家里宅基地被村民强占一事。他接信后,立即找来司法、土管等部门的同志,要求他们迅速派人前去调查解决,第二天就帮李某收回了被侵占的宅基地。
同年6月,军属张某祥在经营电器产品中,不慎被安徽合肥某商场骗去20多万元现金,他在20多次催要无果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写信给沈德林。沈德林接信后,当即指示公安、检察等部门组成工作组,专程到合肥处理这件事,没到一个月时间就帮张某祥追回了被骗款。
面对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许多军属从事个体经济,军人家庭与其它群众因经济利益等方面的纠纷也随之增多,如何进一步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使军人不为家事分心走神?同年8月,沈德林要求由人武部牵头,政法委具体协调,成立由人武、公、检、法、司、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中心”,在乡镇和厂矿企业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服务站”,具体处理军人婚姻、军属邻里纠纷、军人探亲期间受到不法侵害、军属在经济生活中与其他群众发生经济纠纷等方面问题。
“国无防不安”“国防力量不坚强,经济建设无保障”。这不仅仅是先人的教诲,更是沈德林的深切感悟。他从“兵”字中悟解到“国之大事”,在行动中迫求着最大的经济、社会和国防效益。
参考资料: 1999年第6期《中国民兵》: 《在加大国防投入上下真功——记江苏阜宁县委书记、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沈德林》,作者:张腾瑶、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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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些历史需要被记忆,总有一些情怀需要被唤醒
敢为苍生说人话,位卑未敢忘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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