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还能争取不起诉吗

很多人以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就必须起诉判刑,再也无法不起诉,只能等着法院判决。其实签署具结书不代表必然起诉,依然可以争取检察院酌定不起诉

认罪认罚只是表明当事人自愿认罪、认可罪名和量刑建议,是从宽处罚的依据,而非必须公诉的定论。对于轻微刑事犯罪、初犯偶犯、涉案金额小、主观恶性低、全额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极小的案件,即便签了具结书,检察院依旧可以依据宽严相济政策,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不留案底。

实务中,签署具结书后想要不起诉,要做好三点: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损失并拿到谅解书;真诚悔罪、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无隐瞒翻供;无前科劣迹、不是主犯、不涉黑涉恶不涉暴力重罪。满足这些条件,检察院大概率作出不起诉处理。

只有重罪暴力犯罪、累犯、涉毒涉黑、情节恶劣的案件,即便认罪认罚,也必须提起公诉,无法不起诉。认罪认罚是争取宽大的筹码,不是捆绑起诉的枷锁,符合条件依然能争取免予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