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子庆(1924.1.26— )江苏省阜宁县人。1941年3月参加抗日工作。1942年3月入党。1941年后历任乡长、区青年干事、乡党支部书记、区交通分局长、县委宣传部干事、县委整风队学委兼三队指导员、区委副书记、区委组织科长兼联防区主任、区长。1949年3月参军,任三十一军九十三师新兵营长。

1950年1月转业地方工作,任县委宣传部长。1951年11月后历任福建省水利局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省农业厅农政处副处长、计划财务处长、办公室主任兼计财处长、厅党组成员,省人民委员会农林水办公室秘书主任。1967年2月下放。1971年7月调任泉州市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7月任建阳地区计委副主任。1975年2月任省计委农林水组负责人。1975年10月任省农业局副局长、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80年7月任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1984年8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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