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成年人噢”

近日,成都一位网友发了个视频称,一名男子进店买烟,然后说自己是未成年人,威胁商家赔1000块钱。

商家害怕被罚无奈给了300元,并报警。

那么,这事最后怎么处理呢?

事情经过

网传的视频显示,这事发生在成都一家社区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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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有两名男子走进店里,其中一人直接跟女店员说要买烟,整个人的言行举止、外貌身形,完全看不出一点未成年人的样子。

女店员没多想,就把烟递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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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想到,小伙当场微信付了29元烟款,拿到烟后直接拆开包装,叼在嘴里。

然后冒出一句“你知道卖烟给未成年人是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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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员当场就懵了,上下打量他之后直接回怼:“你哪里像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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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二话不说,直接把身份证亮出来,说他是2009年出生,刚满17岁。

“然后呢?”

商家这边已经猜到了什么,不过还是问他到底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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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扬言要立刻打12315举报,反复强调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是违法行为,不仅要吃高额罚款,甚至会被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话说到这份上,这才露出真正目的:当场向店主索要1000元的“封口费”,只要拿到钱,就不举报。

店里当场怒怼:“你是专门出来欺诈的吧?”

女店员也要求他退还香烟、撤销交易,可男子根本不接茬,拒不退烟退款,就咬死了一句话:不给钱,就举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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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店主因害怕被罚,跟他讨价还价之后,微信转了300元了事。

不过,这事可没完,男子离开后,店主就直接打了110报警,有视频为证,你还能往哪里跑?

网友热议

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有人说,这很明显就是故意敲诈勒索,绝对不能放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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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少数人说“谁让商家不查身份证的?不卖不就没事了?”

这话没错,商家核验身份证是法定义务,这一点没得洗,也必须整改。

但这不代表,碰瓷者的行为就是对的。

这就好比,你不能因为人家店铺没装防盗窗,就去偷东西,还反过来怪人家“谁让你不设防的”,这完全是歪理。

那么,警方这边怎么处理呢?

行政拘留+罚500元

据了解,成都警方接警后,当场调取了便利店的全程监控录像,固定了男子买烟、亮证威胁、索要钱财、收款离开的完整证据,很快把男子传唤到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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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之后,男子对自己主动买烟、亮明未成年身份、以举报要挟索要钱财的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警方依法对这名17岁男子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他敲诈得来的300元,也被全额追回,退还给了便利店店主 。

我们都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控烟新规,初衷是给未成年人撑一把保护伞,挡住烟酒的伤害,挡住不良商家的逐利行为。

可这小子,却把这把保护伞,硬生生变成了敲诈勒索的凶器,精准拿捏商家的恐慌心理,把法律当成了自己敛财的工具。

对于这样的行为,法律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