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伦理本位与人情关系
过去有一个说法,说欧洲是以个人为本位的社会,传统中国是以集体为本位的社会,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就是要从集体本位转型到个人本位。这个说法,其实是不靠谱的。
为什么?英国有一位大思想家迈克尔·欧克肖特,提出一个重要的观点,说即使对于欧洲,个人本位与集体本位也都是近代的现象。新教改革之后,个人主义出现了,但集体主义是对个人主义的一种反弹,最典型的形态是希特勒时代的德国和斯大林时代的苏联,那才叫以集体为本位的极权社会。
迈克尔·欧克肖特
中世纪的欧洲是以上帝为本位,那么传统中国以什么为本位呢?梁漱溟说得非常好,既不是以个人,也不是以集体,而是以伦理为本位。
在中国文化系统当中,人是一种关系的存在,每个人都要对别人尽道德义务,这就是伦理。中国与日本虽然都是东方社会,但中国人与日本人对伦理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中国的伦理是特殊主义的,日本的伦理是普遍主义的。
这怎么理解呢?以家族伦理为例子吧,日本人讲到家族伦理的时候,是对家族的整体即家族的每个成员尽道德义务,这是普遍主义的伦理。但中国的家族伦理却是特殊主义的,你对家族内部的各个成员,根据你与他关系的亲疏,有着不同的道德义务。你看,儒家的五伦,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和朋友这五种伦理关系,都是个别对个别,不像日本那样有一个对家族整体的普遍伦理。由此形成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关于这一点,我在后面聊到中国家族制度的时候,再为你详细分析。
02.
人情泛滥,信用匮乏
伦理本位,实际上就是关系本位。是个人最重要,还是集体更重要?对不起,在中国文化里,关系最重要。身为一个中国人,在这个文化系统里耳濡目染,自然而然会明白对待不同的人,应该以什么方式相处。与不同的人的相处方式,都是特殊主义的,这是习惯了普遍主义伦理的西洋人和东洋人——比如他(她)成了中国人的女婿或者媳妇——永远闹不清楚的。
中国文化,也可以说是关系文化。你猜猜看,关系当中最核心的原则是什么?信用?信用是陌生人社会的联系纽带,而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靠的不是信用,而是人情。人情是关系文化的中轴,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润滑剂。
假如你问国人一个问题:发生麻烦事儿的时候,你第一个想到的,是找关系,还是找律师?绝大部分国人的第一反应必定是:肯定找关系啦!找律师,是契约社会的正常反应,可以通过法治的保障,维护自己的权益,寻求公正的解决。而找关系呢,是人情社会的第一反应,首先想到的是通过熟人的关系网络,找到一个有权势的陌生人,将他发展为自己的熟人,然后通过他以及他的熟人将麻烦事儿搞定。
于是,从古代开始,中国就是一个“无讼的文化”,发生了与官家法律有关的诉讼,总是不好的事儿,最好是通过熟人关系私下了结,哪怕私了的成本要比打一场官司高得多。
为什么宁愿高成本的私了,也不愿低成本的公了?且不说公了能否了断,最重要的,是每一次私了都不会伤和气、结冤家,反过来还可能扩大自己的熟人圈子,将自己的关系网络铺得更大更远。于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拉关系,对中国人来说,便成了一门人生的必修课。
人情与信用,都是一种稀缺的社会资本。当代世界上最红的政治学大家福山,曾经写过一本书《信任》,指出在中国文化当中,最稀缺的社会资本,不是人情,而是陌生人之间的信用。中国为什么会是一个人情泛滥、信用匮乏的社会?下一讲,我将继续为你分析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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