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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市优化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围绕贷款额度、套数认定、提取范围、城市更新四大维度推出多项惠民利好举措。我市全面落实政策要求,拓宽住房消费支持渠道,切实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
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提高贷款额度,全面加大住房资金保障力度。单方缴存人基础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9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贷基础额度提升至130万元;叠加青岛市各类额度上浮政策后,单方、双方申贷额度上限分别可达160万元、240万元。同时强化人才安居支持,持有“山东惠才卡”、“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及全日制博士,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此外,优化额度计算规则,贷款额度核算账户余额倍数提升至20倍,并设置账户余额保底计算标准,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统一按1万元核算,大幅提升缴存人购房融资能力。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胶州管理处业务科副科长 刘小钰
本次政策除大幅提额外,同步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政策明确,缴存人家庭属于多子女家庭、赡养异地老人、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绿色住宅、购买商品房现房这四类情形之一及以上的,均可申请核减一套住房套数;核减之后,只要在购房所在区市范围内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即可按照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有效减轻家庭还贷压力。同时放宽多子女家庭优惠覆盖范围,家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均可享受贷款额度上浮、住房套数核减、租房据实提取等全套优惠政策,政策普惠面进一步拓宽。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健全公积金提取机制,新增多项日常住房支出提取渠道,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住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物业费提取实现“零材料”办理,缴存人及配偶持有本地自有产权住房,家庭每年可定额提取6000元用于物业费缴纳;购房后在2026年4月20日(含)之后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维修资金缴费发票的,缴存夫妻双方均可申请对应金额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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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管理处业务科副科长 刘小钰
在租房提取与代际互助方面,本次政策同样释放重磅利好。租房提取额度全面上调,单身缴存人年度最高提取额度提升至2.4万元,夫妻双方合计年度最高提取额度提升至4.8万元;已完成房屋租赁备案的,可凭备案凭证、租金发票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据实提取,家庭额度上限同步为4.8万元,多子女家庭不设提取限额。同时扩大代际互助提取范围,公积金提取主体延伸至缴存人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家庭成员公积金可互通使用,用于本地购房首付、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充分发挥公积金家庭互助功能,整体提升缴存家庭住房消费支付能力。
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紧扣城市更新发展需求,支持公积金支付老旧房屋原拆原建改造费用、改造期间租房费用,相关老旧住房不计入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曾用贷记录可核减一次。住房 “以旧换新” 方面,旧房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家庭,在出售旧房、新购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予以核减一次贷款次数,破除换房贷款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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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管理处业务科副科长 刘小钰
本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自2026年4月20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至 2028年4月19日,为期两年的政策窗口期将持续为缴存人提供住房消费支持。
胶州融媒记者 高飞 报道
编辑:王惠
责任编辑: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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