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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出口大米的企业建议谨慎考虑,而尚未直接出口的企业则认为合理。

应将大米视为其他农产品,为稻米增加销路

5月3日下午,Techpal集团总裁武玉廷表示,财政部正起草提案取消大米出口经营许可证,此举极为紧迫。他认为,目前具备大米出口经营资格的单位数量不多,导致包销集中。

“由于具备大米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较少,而中间商大多为这些收购主体收购稻米,缺乏竞争力,导致稻农被压价”,武玉廷评价道。

武玉廷建议,从事高价值商品大米的企业产量不必过大。此外,也无需投资齐全的厂房、仓库、机器等。

“目前Techpal正率先按照Global Gap、BRIC、ISO等国际标准生产,使用ST25等优质稻种,溯源清晰。虽然产量不大,但我们仍能创造出具有差异化价值的产品,提升越南大米的价值”,武玉廷介绍说。

武玉廷建议营造健康的竞争市场,应将大米视为与咖啡、腰果等其他出口农产品相同的产品。取消许可证将有助于中小企业进入更多市场。

“当更多企业加入构建水稻种植价值链时,农民生产的大米得到包销,有助于稻米市场更加活跃,有利于农民以及越南稻米产业”,武玉廷说。

然而,他认为取消大米出口经营许可证时,也应规定一些鼓励出口的大米标准,这样才能有助于提升越南大米在国际市场上的价值。

持相同观点的朔庄TD有机大米农业股份公司总裁陈游表示,取消有条件经营许可证非常正确且合适。“此事应下放给地方。只需地方确认企业已注册生产高质量大米并有溯源,便具备出口条件,无需许可证”,陈游建议。

陈游介绍,目前ST25及各类高产稻谷丰收后价格下跌,农民陷入困境。“如果有更多企业共同购销和出口,效果会好得多”,陈游判断。

据陈游称,既然已有规定,违规企业将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认为所有不具备条件的企业都会损害越南大米行业的声誉。

只需简化行政手续

与此同时,中安高科技农业股份公司董事长范泰平认为,削减行政手续是必要的,但不应取消大米出口经营条件。

范泰平表示,现行规定不仅服务于管理,还有助于稳定稻米产业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减少行政手续是正确的,但大米出口经营条件需要保留,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和数千万农民”,范泰平说。

范泰平分析指出,越南仍保持世界领先大米出口国地位,说明现行经营条件不是障碍,反而是调节市场和保证质量的工具。

“我们在大米出口方面没有遇到困难,仍位居世界前列,因此没有理由取消这些条件”,他判断。

根据草案内容,提案将取消58个行业和领域的经营许可证,其中包括大米出口。若获通过,企业将不再需要按照2018年第107号法令及近期修订补充文件(如2025年第01号法令)的规定申请许可。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