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蒲公英Ouryao)
转自:各地药监局 编辑:清风
近日,吉林、新疆、重庆药监局发布了执业药师处罚通知,22名执业药师被撤/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01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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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执业药师李慧影、尚红燕存在挂靠《执业药师注册证》行为,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撤销执业药师李慧影、尚红燕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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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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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注销吴晓红等3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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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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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执业药师马瑶等17人未在注册单位上岗执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将马瑶等17名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在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得再次注册执业。
按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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