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闪
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对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兰石重装,A股证券简称:603169)及7名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 号、3 号-10 号)查明的事实,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与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其中,2020年发生额9,7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59%,年底无余额;2021年发生额61,6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9.34%,年底无余额;2022年发生额226,520万元、年底余额7,859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7.72%、2.35%,2023年年初余额全部归还;2023年发生额 223,300万元、年底余额26,431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6.49%、7.87%,截至2025年6月余额全部归还;2024年发生额127,0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35.96%,年底无余额。
兰石重装未在2020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上述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兰石重装未及时对案涉资金变动进行会计处理,造成公司2023年、2024年半年报虚增银行存款分别为103,677万元、80,688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8.15%、6.24%,上述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兰石集团作为兰石重装控股股东,组织、指使案涉资金占用。兰石集团时任董事长阮英、王彬,时任财务总监张俭在任职期间组织实施案涉行为,是兰石集团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璞临签署了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和2023 年半年报,公司时任总经理、董事长郭富永在任职期间签署了公司2021年至2024年年报、2023年至2024年半年报,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卫桐言签署了公司2021年至2024年年报、2023年至2024年半年报,上述人员组织实施案涉行为,是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武锐锐在任职期间知悉案涉行为但未按规定进行披露,并签署了公司2021年至2024年年报、2023年至2024年半年报,是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阮英、王彬、时任财务总监张俭,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璞临,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郭富永,时任财务总监卫桐言,时任董事会秘书武锐锐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甘肃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当事人如对上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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