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网5月4日讯5月4日,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发布消息,著名的行政法学家,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创建者和开拓者之一,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的创建人,西南行政法学派的创建人和奠基人王连昌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26年5月3日21时32分在重庆逝世,享年94岁。
王连昌教授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著名的行政法学家,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创建者和开拓者之一,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的创建人,西南行政法学派的创建人和奠基人。曾担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创始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首届副总干事,并担任第二届、第三届副总干事及第四届副会长。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三十周年纪念大会上,荣获中国行政法学“杰出贡献奖”。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上,荣获中国行政法学“终身成就学者”称号。
生平经历
王连昌教授,1932年11月出生于山东省昌邑县,1939年1月至1944年1月就读于山东昌邑县十字路村小学。1944年3月至1950年2月先后就读于四川成都大安小学、立达中学、大成中学、铭贤中学。1950年4月至1950年6月,在川西人民革命大学学习。1950年6月至1954年8月,任四川郫县人民法庭审判员、公安局派出所副所长。1954年9月至1958年8月,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以全部优等的成绩毕业。
1958年9月至1965年10月,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1965年11月至1971年3月,任贵阳半农半读师专(大专)校政治教师、班主任。1971年3月至1973年3月,任贵阳师范学院附中教员。1973年3月至1975年3月,任贵阳瓷厂宣传干事。1975年4月至1976年12月,任贵州省政法办公室干部。1977年1月至1979年4月,任贵州省公安局(厅)清查“四人帮”罪行专案组干部。
王连昌教授于1979年4月调入西南政法学院,从事行政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1979年5月获评讲师;1984年3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2月晋升副教授,1991年12月晋升法学教授;1993年西南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后,担任该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司法行政管理系主任等职务。
1991年至1999年担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1999年1月,王连昌教授光荣退休。
生平著作
王连昌教授在法学研究多个领域都作出了卓越贡献。深耕中国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依法行政源流,分析政府规模;研究行政立法,探讨行政法制监督与监察法;参与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立法研讨。
王连昌教授一生治学严谨,笔耕不辍。主编全国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编教材,出版《行政法学》《中国行政法通论》《行政执法概论》等专著,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重建国家监察机关》《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在新宪法中应扩充》等论文提出的观点,已为国家采纳。
恢复高校统一招生之后,王连昌教授长期耕耘在教学第一线,于1982年4月主编的《行政法概论》在校内完成印刷,这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最早的行政法教材。
王连昌教授是国内法学界最早系统撰文主张重建国家监察机关的学者。1981年,王连昌教授在《现代法学》(《西南政法学院学报》)第3期上发表题为《建议重建国家监察机关》的论文,时隔22年之后,该篇论文因“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长远参考价值”被新华社编入《上世纪中国优秀论文选》。王连昌教授主编司法部统编行政法学教材,在国内教材中首次设专章讨论监察制度,其体例结构严谨,内容文字精当,影响深远。
生平贡献
王连昌教授一生致力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中国法学教育事业和行政法治实践做出了突出贡献。王连昌教授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治人才,其中不少人已经成为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的骨干力量。王连昌教授参与我国《行政诉讼法》《教育法》《教师法》《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工作,并积极推动《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的出台。先后获省级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次,传略选入《中国法学家辞典》《中国当代名人大典》《世界名人录(中国版)》。王连昌教授多次参加行政学、行政法学国内外学术研讨会,最早提出规章应当备案,规章制定也应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行政执法是服务行为等系列学术观点,产生了重要影响。
王连昌教授是立德树人、诲人不倦的良师益友。王连昌教授的逝世,是西南政法大学的损失,也是行政法学界、纪检监察学界的重大损失。我们对王连昌教授的逝世不胜哀痛!王连昌教授的法治情怀和高尚风范必将激励后学赓续薪火、砥砺前行。
斯人其往,手泽长存。王连昌先生千古!
(本文来源: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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