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典型的“管理责任传导”争议:学生走路看手机,本质是学生个人行为与安全习惯问题;教师只负有有限的教育、提醒与管理责任,而非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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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背景(泉州职大,2026-04-30)
一学生在校内下坡边走边看手机,督导老师劝导后态度恶劣。
校方初始通报:拟劝退学生,并辞退辅导员、班主任、思政教师、体育教师共4人。
校方后续回应:未实际执行,改为教师转岗专项工作、学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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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的有限责任(合理关联)
安全教育责任:班主任/辅导员日常进行校园安全、行走规范教育。
行为劝导责任:现场教职工发现危险行为,有即时提醒、制止义务
习惯引导责任:思政/德育课程中培养自律与公共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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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过度追责的部分(不合理“连坐”)
无直接因果:学生走路看手机是自主行为,教师无法24小时盯防。
责任范围牵强:体育教师与“学生课间走路看手机”无直接职责关联。
于法无据:《教师法》规定解聘限于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体罚学生、品行不良等情形;学生此类行为不构成教师被辞退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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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的真实逻辑(管理手段)
安全零容忍:校园人车混杂,低头看手机确有碰撞、摔倒等隐患。
责任捆绑(压力传导):用“学生犯错、教师担责”倒逼教师强化日常监管,属简单化管理。
运动式治理:该校自2025年11月开展“走路不看手机、提升观察力”专项,此次为典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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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论:关系边界
核心关系:教师是教育者、引导者、提醒者,不是学生行为的无限担保人。
合理做法:教育引导+现场劝阻+家校协同;劝退、辞退属于小过重罚、责任扩大化。
本质:是学校管理方式争议,而非师生责任的正常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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