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在郑州的某自助餐厅买了三文鱼畅吃套餐,吃完了才发现,店内提供的三文鱼刺身原材料,实际为虹鳟。

而餐厅不仅没有明确标注告知。事后提供的检测报告也只是普通水产品标准,而非生食标准。

记者了解到,2018年,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曾发布团体标准,将三文鱼定义为鲑科鱼类统称,涵盖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等品种,并要求预包装产品标注原料鱼产地及种名。而这一标准,并非国家规定的生食标准,如直接食用,或许会存在感染寄生虫的风险。

这场消费纠纷,看似是食材名称的认知分歧,实则暴露出当前水产市场标准模糊、标识不清等问题,更敲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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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并不否认虹鳟鱼的食用和营养价值。但不同的鱼类,食用方式、标准、价格却大有不同。

在大众认知中,三文鱼是生活在海洋环境中的大西洋鲑等品种,其肉质肥美、寄生虫风险低,是刺身的经典食材。而虹鳟作为淡水鱼,不仅口感与海水三文鱼存在差异,更因淡水环境易滋生寄生虫,大多被选择以烹饪的方式熟食。

餐厅以三文鱼畅吃为噱头吸引顾客,却没有明确标注,隐匿食材真实属性,这种模糊概念的行为,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漠视,其内心的失望与担忧,绝非退款就能抚平。

而市场监管的缺位,也让消费陷阱有机可乘。在这起事件中,商家没有明确标注,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直接将普通食材作为刺身售卖。事后,提供的检测报告采用的是普通水产品标准,而非生食标准。监管部门虽然进行了调解,但后续处理的态度模糊,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而在笔者看来,食品安全无小事,尤其是生食类食材,其标准执行和监管力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监管部门应明确不同鱼种的食用标准,督促商家如实标注食材信息,对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依法严惩,才能筑牢消费安全的防线。

而行业标准的制定,仍然存在完善的空间。2018年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将虹鳟归入三文鱼范畴的团体标准,虽有产业发展的考量,但与大众普遍的认知常识存在冲突,并成为了部分商家模糊概念、混淆视听的挡箭牌。

更关键的是,该标准并未明确区分海水与淡水鱼种的食用安全标准,导致消费者在选择生食时,面临更多风险。

要破解乱象,需多方协同发力。首先,行业标准应更加细化,明确鱼种定义和食用标准,检测要求,避免存在模糊地带。其次,商家要恪守诚信经营原则,如实标注食材的品种、产地和食用建议,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最后,有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管抽查力度,避免存在货不对板,以次充好,模糊概念等情况的发生,对于消费者的维权,要及时审慎处理。

食品安全无小事,消费权益不容欺。当标准不再模糊、监管不再缺位、商家不再侥幸,消费者才能吃得明白,吃得放心。

来源 | 中国蓝新闻

编辑 | 周 菁、王 言

责编 | 袁 爽

终审 | 孟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