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场面我见多了。
职场十年,什么哭戏没看过?我面不改色。
“王姨,我妈住院那会儿,我给了你三倍的照顾费,一天一千,七天七夜是七千块,转账记录都还在。
“我承认你辛苦,但我也没亏待你。现在说回机票的事,
“你到底去不去?不去我就把票退了,五一我跟妈和乐乐自己走。”
王秀兰的眼泪挂在脸上,嘴唇哆嗦了两下,没说出话来。
陈露这时候开口了,语气不阴不阳:
“晚晚姐,我妈在你家做这么多年,你就这么翻旧账?她做的再不对,你也不至于这样说她吧。”
我看了陈露一眼,这姑娘二十出头,在省会读大专,学的是酒店管理。
每次放假来我家住几天,倒是比她妈清醒一点。
“陈露,你说得对,你妈做得不对,我用我的方式点醒她。你们要是接受不了,随时可以走,我不拦着。”
说完我上楼换了衣服出门上班。
那天晚上我加班到很晚才回家。
第二天一早,我妈就过来跟我说:
“晚晚,你王姨说要辞职。”
我正刷牙,泡沫差点喷到镜子上:“辞职?”
“嗯,说要回老家了,不干了。让我跟你说一声,让你结一下这个月的工资,再……再给她补三个月工资。”
“补三个月?”
“她说劳动合同上写的,辞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要么通知要么补一个月工资。她说她干满三年了,按劳动法应该补三个月。”
我在洗漱台前站了几秒,然后笑出了声。
厉害了,我的王姨。
辞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这条确实在合同里。
是我当初让法务朋友帮忙拟的制式合同,本意是保护双方利益,别让她突然走人让我措手不及。
但现在她主动辞职,却要求我按辞退的标准来补三个月的工资。
这叫什么?这叫偷换概念。
我没生气,甚至觉得有点意思。
一个保姆,能想到这一层,背后肯定有人指点。
我给王秀兰打了个电话,语气很平静。
“王姨,你说要辞职,我尊重你的决定。这个月的工资我会正常发,离职补偿按合同来。
“合同写的是乙方即你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即我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你是主动辞职的,我没有辞退你,所以不存在补三个月的问题。”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王秀兰的声音变了。
不再是以往那个哭哭啼啼的保姆,而是带着一种我从未听过的冷静和算计。
“晚晚,你要是这样算,那阿姨也有话说了。
“你让我买东西的时候都留着那些发票,然后你拿去报销,那些私账走公账的东西,你说要是让人查到了,你算不算犯法?”
我愣住了,甚至有些震惊。
以我对她的认知,“私账走公账”这几个字,绝不是她能想出来的。
这背后一定有人。
我深吸一口气,控制住自己的语气。
“王姨,你是认真的?”
“阿姨也不想走到这一步。”
她说得很慢,像是在背稿子。
“但是你既然这样对阿姨,阿姨也只能用别的东西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没再说话,挂了电话。
然后给我发小打了电话,她在老家司法局工作,专门处理劳动纠纷。
听完王秀兰的话,她说了一句话:
“你家这保姆背后有人,而且很专业。”
第二天我就知道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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