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夏衍写下《包身工》时,有上海纱厂女工被代工老板从乡下骗来,工厂把钱付给代工老板,老板抽血后再发给工人。

工人生病受伤无人管,工厂一句话堵回来:“这不是我的人。”

90年前的包身工,90年后的派遣工,换了名字,没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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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彻底废除劳务派遣制度,评论区打工人举双手赞成。

人社部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劳务派遣人数不超过3300万。90年过去了,那套“用人不养人、出事不担责”的逻辑,换了个壳子继续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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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代上海纱厂里,女工被包工头带进车间。

工厂按人头付钱给包工头,包工头克扣后再发到工人手里。

有事工厂只说“去找你老板”,这套话术在今天的劳务派遣中完全保留了下来。

派遣公司则以“工作场所不在我们这里”为由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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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机制是这套系统的核心。

包身工当年也是“可退回”的,包工头把女工“租”给工厂,工厂用得不顺手就退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扣掉伙食费、住宿费、介绍费。

两个时代相隔九十年,劳动者的处境在“退回”二字上完成了惊人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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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用一组数据对比,例如正式工月薪5000元,年总成本接近10万元;派遣工月薪3000元,年总成本仅36000元。

企业用一个人的预算,可以支配将近三个派遣工,这不是效率,这是套利。

同岗同工的情况下,派遣工的实际收入比正式工低30%到50%。

社保缴纳方面,正式工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派遣工大多按当地最低基数缴纳,甚至不交。

90年前的包工头和今天的派遣公司,赚的都是同一个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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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出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劳务派遣只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辅助性岗位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确定,但现实是大量企业把核心岗位长期“派遣化”。

有写公司客服中心,派遣工占比高达90%,而客服岗位在该企业被归类为“辅助性”。

“逆向派遣”进一步扭曲了制度设计,企业强迫正式工转成派遣身份,自己注册一家皮包公司签合同,再把人派回原岗位。

这些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内容、直属领导没有任何变化,变化的只是工资条上的数字。

包身工制度当年也是靠“临时”名义规避责任。

工厂和包工头签的是“临时用工协议”,女工不被视为工厂的正式雇员。今天的劳务派遣合同同样以“临时”为名,却可以无限续签。

劳动法学者指出,法律没有规定派遣合同可以续签多少次,这使得“临时”成了一个可以永久使用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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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劳务派遣总人数在3200万至3300万之间。

这些人可能分布在电信客服、医院护士、外卖小哥、加油站员工、互联网大厂客服、高校行政人员等岗位上。

他们做着和正式工一样的工作,却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保障层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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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带来的心理创伤被严重低估。

有人拿到“退回通知书”时,感觉自己和快递包裹没区别。派遣公司通知她“已被退回,请等待重新安置”。

她在等待了两个月后,收到了“无合适岗位,协议终止”的通知。五年职业生涯,一张纸就结束了。

包身工当年同样活在随时可能被“退回”的恐惧里。

包工头一句话,女工就会被赶出工厂,连当月的伙食费都要倒扣。今天的“退回”机制在形式上更加制度化,但本质上没有任何改变,劳动者始终处于随时可以被处置的客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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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已经开始,但漏洞还在,派遣公司可以轻易转型为“业务外包”公司。

外包和派遣在法律上的界限非常模糊,外包模式下,用工单位同样不直接雇佣劳动者,而且连“三性”限制都没有。

90年前,包身工制度被揭露后,舆论哗然,但工厂和包工头很快发明了新的剥削形式,“养成工”“学徒工”,换了个名字继续运转。

今天劳务派遣如果被严格限制,企业同样会找到新的规避方式。名字可以换,命换不换,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