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防警报试鸣的通知
2026年5月12日是第18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一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铭记历史、缅怀逝者,警醒全体市民牢记“5.12”地震的历史伤痛,增强全民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实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防灾减灾日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空警报鸣放活动。现通告如下: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按“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每种警报信号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3分钟:
预先警报:12时00分至12时03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12时06分至12时09分,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12时12分至12时15分,连续鸣放3分钟。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实施。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丹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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