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抓住跳楼的女友,5分钟后力竭女友坠楼身亡,是否担责?担多大责?
大家好,我是周兆成。
这是去年发生在黑龙江的真实案例。男子和女友在酒吧喝完酒回到家,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随后女子打开窗户想往下跳,男子赶忙上前抓住其肢体和衣服,努力往上拽,但因女子身体悬空没有支点,双方僵持五分钟后,男子力竭,女子坠楼身亡。
女方家属认为,男子行为对女子死亡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男子主张,公安机关认定其行为与女友自杀之间不成立因果关系,因此无责。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定呢?
首先明确一点,民事和刑事证明标准不同,因果关系切入角度也不一样。刑事无责不代表民事免赔。
事发当晚,两人曾在酒吧共同饮酒。共同饮酒,会将饮酒者置于一种较为危险的境地,共饮人之间因此负有特殊注意义务,比如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等等。男方负有特殊义务而未充分履行,属于“疏于照看”的不作为侵权。
再者,他明知女方醉酒后情绪激动,却未给予必要的情绪安抚,反而一再激化矛盾,客观上也促进了悲剧的发生。
尽管他曾努力施救,但法律不会因事后补救而豁免事前过失。
当然,我此前说过,自己才是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只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绝大部分自杀都要自己担责。因此法院将90%的责任判给了女方本身,男方只需承担10%,约8万元赔偿责任。
这类案子并不罕见。
此前上海有个案例,一对情侣参加酒局后回家,女方醉酒,男方却屡次表达不耐烦,结果女方在其洗漱时坠楼身亡。最后,法院就认定,男方作为同饮者且是唯一同住人,负有照护义务。女方此前就在酒后表现出过轻生意向,男方更应高度注意,却依然用语言刺激其情绪,因此认定其对女友自杀存在过错,承担40%的责任,赔偿近70万元。
生命无法重来,情绪失控时的每一句恶语都可能成为压垮对方的最后一根稻草。饮酒之后多一分耐心与照护,既是情分,更是法律划定的责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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