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晚,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财政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共推出了加大住房信贷支持力度、公积金优化、给予新城区阶段性购房优惠支持、加大购买商办类房屋支持力度等七条举措,业界称之为新版“汉七条”。旨在以多维度的政策“组合拳”,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通知自公布之日(2026年4月30日)起正式执行。
武汉本次共祭出了提振楼市的七条组合拳,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住房信贷支持加大,并叠加公积金的多重优化政策,其对市民购房的综合金融信贷支持的力度之大,可谓开创武汉住房金融的先河。
通知中第一条政策明确,202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只要家庭成员在拟购新房所在区无成套住房,即可按首套房标准认定。这意味着,即便购房者在武汉其他区域已有房产,只要在该区无房,仍能享受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
在公积金政策方面,武汉也进行了多重大尺度的优化,以进一步激发各类需求。首先,在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规则方面,在2027年6月30日前,缴存人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购房,其正在挂牌出售的一套已有住房,将不再纳入贷款套数认定。同时,优化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取消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按房屋房龄分级的规定,统一调整为首套住房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武汉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扩围至全国。通知明确,全国各城市缴存职工,在武汉市购买自有住房,或有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均可向武汉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借款人(含配偶)须武汉市户籍的限制条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