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孟林
推送:轮胎国际视角
2026 年 4 月 27 日,欧盟委员会对外发布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反倾销案(AD733)终裁披露文件,拟定对中国相关轮胎产品征收 3.4%至 51.6%反倾销税。这不是一次临时裁定,而是一场持续近一年的调查,走到终裁前的关键节点。
整件事的起点,要回到2025年5月21日。欧盟应本土“反对不公平轮胎进口联盟”的申诉,正式对中国产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发起反倾销调查;同年7月25日,欧盟开始对相关进口产品实施登记,为后续追溯征税做准备。
在调查核心环节,欧盟以“中国市场存在重大扭曲”为由,未采纳中国国内成本与价格数据,转而选用土耳其作为替代国计算正常价值。抽样阶段仅选取山东永盛橡胶集团、韩泰集团两家企业,合计覆盖中国对欧轮胎出口量的21.7%;成山、佳通、锦湖等企业申请加入样本或单独审查,均以时间与代表性理由被驳回。
依据披露结果,韩泰集团倾销幅度12.1%,山东永盛 51.6%,其他配合调查但未被抽样企业28.7%,未列入名单的企业统一按51.6% 执行,全部税率均依据“较低税率规则”拟定。
欧盟给出的损害逻辑十分片面:调查期内,中国轮胎对欧出口量增长62%,约3500万条,市场份额从18% 提升至28%;同期欧盟本土轮胎产业产量下降 8%,销量下降 4%,市场份额由 60% 降至 53%,利润率从14.8% 下滑至8.0%。欧盟据此认定,中国进口轮胎是造成其产业实质损害的主要原因,同时驳回了进口商与消费者关于供应短缺、利益受损的抗辩。
对行业而言,冲击呈现明显结构性分化。欧洲占中国乘用车轮胎出口超40%,2025 年对欧出口超1.3 亿条、金额约35 亿美元,是核心海外市场。头部企业因提前布局海外产能影响有限:玲珑轮胎塞尔维亚工厂、森麒麟摩洛哥工厂、赛轮埃及工厂等,中国轮胎海外基地年产能已超2.23 亿条,可绕开关税持续供货,甚至承接中小厂商退出后的订单。而依赖国内生产、直接出口欧洲的中小胎企,将被 51.6%高税率抹平价格优势,部分企业面临退出欧洲市场的压力。
按照程序,本次反倾销案的利益相关方,可在收到文件后3日内申请听证,正式抗辩意见需在5月7日前提交,欧盟计划在6月18日公布最终反倾销措施。留给企业的抗辩时间已经不多,但比短期税率博弈更重要的是行业方向的转变。
这次的反倾销案并非孤例,全球范围内针对中国轮胎的反倾销早已密集上演:
2024 年 9 月,墨西哥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子午线轮胎作出反倾销终裁,税率5.18%—32.24%;
2025 年 11 月,欧亚经济联盟对华载重轮胎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此前长期执行14.79%—35.35%反倾销税;
2026 年 3 月,巴西对中国客货车轮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秘鲁同期对中国乘用车轮胎发起调查,涉案年出口额约3亿美元。
加上本次欧盟终裁,中国轮胎正遭遇多国、多轮、高强度贸易围堵,背后是本土产业对中国制造规模与成本优势的焦虑。
欧盟的终裁披露,本质上宣告中国轮胎“低价走量、单一出口”的模式走到尽头。从产品出海转向产能出海、从依赖价格转向依靠技术与全球供应链,不是可选策略,而是行业必须迈出的一步。
贸易壁垒挡不住真正的竞争力。中国轮胎从“走出去”到“走进去”,从产品出海到产业出海,既是应对挑战,也是迈向全球一流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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