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界首市中医院被警告并处以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界卫医罚﹝202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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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1.未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设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2,未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完整书写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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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中医院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对此,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界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警告,罚款20000元。

界首市中医院始建于1958年。国家三级中医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安徽省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院设有21个临床科室,16个医技科室,48个专科专病门诊。医院正式职工600余人(高级职称46人,研究生37人),建立名中医传承工作室3个、博士工作站3个,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3项,省级课题5项。与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等建立医联体,2024年,医院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合作建设,与上海大学合作建立上海大学·界首市中医院学科建设工作室;成立“胡国俊全国名中医界首市中医院工作站”“张杰华佗医学传承名师工作室”。

来源:信用安徽、医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