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鹭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明波,董事会秘书梁淑洁,财务总监冀莉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及监管函。
经查,双鹭药业及相关当事人存在通过信托产品对外提供资金的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合计7.64亿元本金未收回且存在较大损失,上述业务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对外披露,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相关资金支出、公章审批、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双鹭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徐明波,财务总监冀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3.1条第一款及第4.3.5条的规定,对双鹭药业上述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双鹭药业公告)
(编辑:杨燕 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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