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河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部分街区(地块)详细规划草案公示,征求和听取公众意见建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依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2023〕76号)文件要求,加强《三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效传导,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东西市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部分街区(地块)详细规划草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对26个街区(地块)的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和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公示期从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29日,共30日。

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6-3157011 电子邮箱:shzgjcsghsj@163.com

公示显示,本次规划编制完成了26个街区详细规划图则及各类用地指标管控通则。管控通则实施范围为三河市东市区、西市区及齐心庄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各类规划用地,各街区(地块)详细规划及出具地块规划条件的控制指标应参照本通则指标执行。

规划确定地块编号、地块边界,确定用地规模、地上建筑规模,明确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系数)、建筑限高、配建停车位、禁止开口线、机动车出入口以及公共服务、市政交通设施配建要求,提出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城市设计、地下空间利用、公共交通、道路断面等引导要求。

根据规划,其中居住功能类用地指标控制要求,滨河区适当降低开发强度;老城区城中村更新区,结合地方资金平衡需求,可适度提高开发强度。

公共服务类用地,结合具体设施规模、建筑形式等确定;小学及幼儿园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医院用地可适度调整开发强度;社会福利用地考虑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要求,机构养老设施可适度调整开发强度。

商业功能类用地,城市核心区、地铁站周边鼓励打造地标建筑,建筑高度可适当提高;滨水地区、城区外围临近城镇开发边界区域的商业开发,控制建筑高度;市场改造和社区商业,可适度提高地块开发强度。

三河市东市区、西市区及齐心庄片区 各类用地通用指标控制,具体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三河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