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春市
城区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5月6日,长春市发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明确了2026年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一、入学条件
小学为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长春市城区户籍(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初中为具有长春市城区户籍(或居住证),已经完成小学阶段(6年制)义务教育的毕业生。
二、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总体实行划片入学。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和学区学位预警相关规定,不符合“两个一致”和学区学位预警相关规定的,由各城区统筹安排入学。
“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父(母)为现役军人、父母中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中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中一方户籍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与其父母户籍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无住房,其出生之日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从未迁移,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和家庭住房一致,可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一)信息登记
5月8日9:00—11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登录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网站进行信息登记。
网络端口关闭(5月11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于5月12日9:00—17:00,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信息。
5月12日17:00前未完成信息登记的,将不能申报民办和转公学校,不能参加空余学位派位,由相关城区统筹安排入学。
(二)资格审核
5月13日—14日,公安部门对适龄儿童少年登记的户籍信息进行核验。
5月15日—22日,各城区组织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居住证)、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两个一致”和学位预警规定进行审核。申报入读初中的,还需进行学籍信息审核,确认是否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学位派送
5月22日—23日,各公办学校向适龄儿童少年派发《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由各城区统一制定,作为学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凭证。
(四 )到校报到
6月3日9:00—17:00,到公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实行派位入学,学生及家长自愿申请。相关城区按照有关要求核准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5月24日,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自愿选择到本校初中就读的,须到校填报本校初中就读申请表;逾期未填报申请表的,视为放弃本校初中入读资格。
学校对申请表初审合格后,报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复审确认后予以录取,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将录取信息上传招生报名系统。
已被录取学生不能再申报其他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和派位,不能再申报参加空余学位派位。
(一)公布信息
5月26日,公布民办学校招生信息。
(二)网上报名
5月27日9:00—28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且有意愿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相关城区指定网站报名,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网络端口关闭(5月28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
(三)派位录取
6月2日9:00,相关城区做好辖区内民办学校派位录取工作。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得再申报参加空余学位派位。
6月2日15:00—3日17:00,学生及家长可登录相关城区指定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四)到校报到
6月3日9:00—17:00,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持此前领取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转公学校招生
“公参民”转公学校实行派位入学,家长自愿申请。除长春市第四十五中学、长春市第一〇八学校面向本区派位招生外,其他转公学校面向各城区派位招生。
转公学校招生的信息公布、网上报名、派位录取、到校报到等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与民办学校招生保持一致。
五、空余学位派位
对完成上述招生入学后各学校出现的空余学位,实行自愿申请、空余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额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额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公布信息
6月10日,同步公布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转公学校的空余学位信息。
(二)网上报名
6月11日9:00—12日17:00,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空余学位派位的,登录相关城区指定网站报名,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网络端口关闭(6月12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
(三)派位录取
6月16日9:00,相关城区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派位录取工作。
6月16日15:00—17日17:00,学生及家长登录相关城区指定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四)办理手续
6月17日9:00—17:00,被录取的,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办理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回原录取学校入读。
长春市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
相关信息一览表
来源:中国吉林网综合自长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编辑:刘星彤 审校:王伟光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统筹: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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