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浙江温州高速交警

在网络巡查

及群众举报线索核查中

发现某社交平台用户

发布的多条驾驶车辆的视频

视频中

这名驾驶人在高速公路行驶期间

多次启用辅助驾驶功能

并双手脱离方向盘

出现化妆、吃东西、

随音乐摆动双手等行为

严重妨碍安全驾驶

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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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线索

高速交警

很快锁定违法车辆信息

及驾驶人林某的身份

依法责令其到案接受教育及处罚

面对交警,林某到案后称:

“作为女司机,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

目前,警方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对其作出罚款200元

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决定

交警提醒

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

目前我国汽车智能驾驶共分为六个级别:

L0为应急辅助

L1为部分驾驶辅助

L2为组合驾驶辅助

L3为有条件自动驾驶

L4为高度自动驾驶

L5为完全自动驾驶

如今,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的车辆所配备的,均属于L2级以下的辅助驾驶功能。也就是说,现在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所搭载的“智能驾驶”功能,对驾驶人来说承担的是“助手”功能,只是分担开车压力,无法像人一样,应对所有复杂多变的交通场景。

驾驶人在开车的时候使用了“智能驾驶”,如果注意力分散或关注与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一旦发生事故,将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及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

还有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因为这种情况之下,明知分心驾驶,有可能造成公共安全的隐患,所以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有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

再次提醒

车载辅助驾驶系统

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

驾驶人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后

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

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

即使驾驶人不在驾驶位也一样

来源 | 人民日报微信综合浙江公安、浙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