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陈阿姨与丈夫经法院调解离婚,将结婚增配的公房一隔为二,两人各住一间。

前夫再婚后,陈阿姨深感不便,只能搬出。前夫之后拆掉隔断、打通房屋,与现任妻子同住。

陈阿姨起诉要求恢复原状,赢了官司,却因前夫生病没能执行完成。

如今房屋征收,前夫已去世,他的现任妻子认为:“你征收前没住这里,不是同住人,一分钱拿不到!”

陈阿姨真的没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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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申房在线,律师为您剖析:

离婚调解书写的“一隔为二”还有效吗?

搬离多年,还能算同住人吗?

前夫去世,他现任妻子能独占征收款吗?

律师的结论出乎很多人意料:

陈阿姨有权分,原则上以一半为基准

两次胜诉判决,就是她的底气,“征收时没住”不等于没有资格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也绝不辜负手握证据的人。

看律师如何为陈阿姨算清这笔“迟到多年的账”。

编辑: 俞欣怡

视频编辑: 姜辉

责编: 金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