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千龙网)

昨天(6日)是“五一”假期后复工、复学首日,也是北京“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法规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早高峰期间,记者在东二环广渠门桥、广渠门内大街、东三环双井桥、劲松等区域的主要路口、道路和学校周边看到,不少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都能自觉按照要求佩戴好头盔,绝大多数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也能给孩子戴好头盔。

但不佩戴头盔、未规范佩戴头盔的现象仍然广泛存在。有乘坐电动自行车的中小学生虽然戴了头盔,但没有扣好固定带;也有骑行者为了防晒,在头盔内又垫上了一顶遮阳帽,头盔系带松松垮垮,头盔左右歪斜;还有人索性直接用工地上的安全帽替代骑行头盔,而这两者的防护性有根本区别,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5月6日,东三环双井桥路口,从路面情况来看,头盔佩戴率较5月1日前有了明显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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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东三环双井桥路口,从路面情况来看,头盔佩戴率较5月1日前有了明显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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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东三环双井桥路口,一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被交警拦下后,才从尾箱中取出头盔戴上。

情况1 “带了却没佩戴”

骑行者被交警拦下才从尾箱取出头盔

“您好,您的头盔呢?”

“哎呀,忘记戴了,就放在尾箱里。”

昨日早七点半,在东三环双井路口,交警正在开展路口秩序的疏导,当天他们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针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纠正。

一位在路口等候信号灯的骑行者被交警拦停后,才猛地想起自己没戴头盔,赶忙从尾箱中取出戴在头上。执勤交警现场为其开具了处罚单据,由于其系首次被查处,仅给予警告处罚,暂不罚款。“咱们买了头盔就一定要戴好,这是法规的要求,更是对您自己的安全负责任。”交警一边开具罚单一边提醒。

自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从文明倡导正式升级为法定义务,违者将面临最高50元罚款。据交管部门路面统计,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全市主要路段电动自行车头盔平均佩戴率已接近八成,骑行安全和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复工复学首日,北京交管部门同步启动高峰勤务模式,在全市各主要路口、重点路段增设执勤警力与宣传提示岗,在疏导交通、保障通行效率的同时,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佩戴不规范、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纠正与执法力度。针对校园周边、通勤主干道等关键区域,交管部门将强化巡查管控,通过教育纠正与依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市民养成规范佩戴头盔的出行习惯,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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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双井桥路口,一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用工地安全帽“替代”头盔。

情况2 “戴了却没效果”

用工地安全帽替代骑行头盔

“不是说戴了头盔就行,我用工地安全帽替代,便宜还轻薄透气。”有些骑行者打起了“钻空子”的主意。

昨日记者探访时看到,有极个别骑行者选择使用工地上的安全帽替代骑行头盔。“我这两天骑车都戴的这个头盔,还没有被查到,等什么时候不让戴了我再买新的。”一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告诉记者,他在工地上班,每天骑电动自行车往返,手里正好有安全帽,而且这个更轻一点。

在北京交警组织开展的多场安全宣传活动上,交管部门和行业专家都从多个角度提醒公众,要选择有3C认证、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不能用工地安全帽或其他运动头盔替代骑行头盔。

北京城安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检中心检验室主任许超表示,安全帽和头盔完全是两类产品,所需要防范的危险也并不一致,工地安全帽的包裹性差且缺乏缓冲层,不能起到应有的防护效果。

“合规的头盔一定有壳体、缓冲层和佩戴装置这三部分,消费者可以通过按压检查壳体的牢固程度和坚固程度,也可以掀开衬垫检查缓冲层是否紧密、连续,厚度是否符合要求。同时,也要检查佩戴装置的可靠性,验证锁扣是否可以在30秒内打开。”许超说。

情况3 “戴了却没戴好”

头盔扣在头上却不系紧固定带

记者注意到,虽然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时的头盔佩戴率较5月1日前有了显著的提升,但一些未规范佩戴头盔的现象仍然广泛存在。除了使用工地安全帽“冒充”头盔外,也有一些骑行者和乘车人只是把头盔扣在了头上,头盔系带根本没有固定牢靠,更有人索性根本就没有系固定带,其中还有不少是乘坐电动自行车的中小学生。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接送学生等日常出行需求,新修订的《条例》将电动自行车后座允许搭乘的未成年人年龄上限从12周岁调整至16周岁。昨日记者看到,绝大多数送孩子上学的家长都能给孩子戴好头盔,为了方便收纳孩子摘下来的头盔,家长也特意在车上挂了网兜。

有乘坐电动自行车的中小学生虽然戴了头盔,但没有扣好固定带,到学校门口后,完全不用解固定带,直接就将头盔取了下来。“我跟她说了好几次,要把带子扣好,可人家一转头趁我不注意就解开了。”在东城某学校门前,一位学生家长无奈地对记者表示,现在孩子们都特别在意自己的形象,害怕把头发压乱。

此外,还有骑行者为了防晒在头盔内又垫上了一顶遮阳帽,系带松松垮垮,头盔左右歪斜。

“戴紧了太热,反正我骑得慢,这么多年也没有出过事故。”这位骑行者告诉记者,自己爱出汗,所以就选择了“折中”的办法,将头盔摆在头上,不系紧固定带,“只要不被交警拦下罚款就成。”

提示

交警提醒:杜绝头盔佩戴流于形式

交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6年一季度,北京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已造成44人死亡,其中27名骑行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占比为61.4%。正确佩戴头盔可降低79%的严重脑损伤风险,关键时刻能守护生命安全。

从不少事故案例来看,戴头盔但没有系好固定带,从防护效果上就约等于没有戴。据北京交警通报,今年“五一”假期,北京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事故原因为闯红灯且头盔系带未扣好,骑车人虽然佩戴了安全头盔,但事故发生瞬间头盔脱离头部,事发后骑车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记者了解到,北京交管部门曾明确表示,有三种情形属于“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第一种是未在头部佩戴乘员头盔(含随车携带但未佩戴),或未系紧系带、佩戴不牢固的;第二种是佩戴的头盔发生过较大撞击事故,已明显不具备保护性能的;第三种是佩戴的头盔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最高将被罚款50元。

交管部门提示,安全头盔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遇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带来的头部损伤风险,大幅减少伤亡概率。广大市民切勿因赶时间、嫌麻烦而忽视安全防护,无论是骑行还是乘坐电动自行车,都要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同时系紧头盔系带,杜绝头盔佩戴流于形式。

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需同步为16岁以下乘车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外卖、快递等行业从业人员,更要坚守安全底线,全程做好自身防护,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应牢记并践行“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别骑车,不闯灯、不逆行”,严守交通法规,守护自身与他人出行安全。

采写/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摄影/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