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指尖新闻沈阳晚报)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我市定于5月12日12时至12时15分时间段进行防空警报试鸣。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和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此次鸣响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信号。警报试鸣为例行工作,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

特此公告。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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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责编:高薇 监制:闫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