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范车辆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定于2026年5月29日起,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4月30日,汕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通告,将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在潮汕金凤路口等1个路口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金新华山路口南侧路段等11个路段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将依法
对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拍摄取证并执法
具体设置地点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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