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朋友们注意

邢台城管局发布最新公告

绿化带、公园绿地内停车

将处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严格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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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正文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禁止在城市公共绿地停放车辆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增强市民爱绿护绿意识,加强对占用城市绿地违法行为的监管与处罚,根据《河北省绿化条例》《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邢台市主城区范围内公共绿地禁止停放车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绿化带公园绿地均属于城市公共绿地,在城市公共绿地上随意停放车辆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二、所有机动车辆均应按规定停放在划设的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内,严禁在绿化带、公园绿地内停放。

三、凡在城市道路两侧公共绿化带内、公园绿地停放的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责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由执法人员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据《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九)项、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对拒绝接受处罚,围攻谩骂,甚至殴打执法人员、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市将对公共绿地内违法停车行为开展严格治理。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规范停车行为,养成文明停车习惯,切勿侵占公共绿地停放车辆,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6日

来源:邢台城市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