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写下这个标题,我感觉是冒有风险的。但非此又不足以聊表胸臆。
因为昨晚同济大学一则情况通报,给了我相当的刺激。这份通报是针对该校教师王某相关论文数据存疑的反映及其学术问题所作的调查和处理。
被质疑的论文为2025年1月发表于《自然》期刊的“Human HDAC6 senses valine abundancy to regulate DNA damage”。论文第一作者金某某,为同济大学高等研究院研究员;通讯作者王某,为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
经查,该篇论文中14张图表分别存在学术不端、记录方式不规范、重复及误用情况。王某对实验数据和论文质量失察失管,未尽到通讯作者对论文数据真实性和可重复性等方面的应尽责任。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免去王某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职务,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两级,取消其在岗位聘用、工资晋级、职务晋升、科研项目申报、评奖评优等资格24个月。解除金某某与学校高等研究院聘用关系。
一篇论文学术不端,涉事院长免职降级,研究员直接解聘,这力道不可谓不大。
而从教育科普博主“耿同学讲故事”于2026年4月中旬发起实名举报,到同济大学4月16日宣布成立专项调查组展开核查,到发布处理结果历时不足月,这速度不可谓不快。
同济大学还表示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持续深化求真务实、严谨治学的科研作风建设,足见其绝非虚言,值得信赖和期待。
无怪饶毅教授也在第一时间热情点赞,称在很多单位长期护短而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同济大学公开严肃处理学术造假,开了一个很好的头。
相信到此,很多人都会和我一样,回望长安,打量那所和“同济”一样同属中国“双一流”的西北大学。
勿㡽讳言,“同济”在综合实力及全国声誉上领先西北大学。但在维护学术尊严、处理学术不端方面,他们以及更多的大学都秉持着相同的标准,不应存在各自的刻度甚至鸿沟。
然而就在近期,在一场涉及“贾浅浅事件”的相关质疑举报和公众关切的氛围中,西北大学却做出了令人失望的反向选择。
公众针对贾浅浅论文涉嫌抄袭、重复发表表示质疑,并非无端揣测,而是有着大篇幅逐段逐句的原文比对和标注,就此进行查实会有多难吗,为何事发多时,尤其西北大学宣布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迄今已近一个月,却迟迟看不到下文?
早在4月12日,人民网观点频道"金台岩"就发表重磅文章,从标题到内容,无不寄予了官媒希望事件早日得出客观结论的鲜明立场,同时也传递出舆论的监督之力。
然而时至今日,无论当事人贾浅浅或其父贾平凹,还是西北大学及其相关机构,都很是气定神闲,无声无息。
但不知西北大学及相关人等,到底要把事件之谜团捱到啥时候。
或因当事主体与机构十分笃信某个成语:“为尊者讳”?
诚如饶毅教授所说——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应该成为新时代最诚实的群体。要不然,我们不能承担我国传统的预期:为人师表。
学术为天下之公器,与公共利益紧密相连。每一个身处学术体系、占用学术资源的人,都理应接受公众的监督与追问,其学术诚信更是不容置喙的底线。
此番同济大学作出表率了,
西北大学还会噤声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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