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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申报的通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现将2026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6月20日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所属期

(一)申报人员范围:在代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报所属期:根据工作需要,此次缴费工资申报适用期限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适用缴费工资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申报

(一)手机自主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1.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中的“首页”—“热门服务”—“社保费业务”—“灵活就业缴费基数调整”—“征收项目”—“查询”—“缴费基数金额”(养老保险)或选择“缴费档次”(医疗保险)。

2.电子税务局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确认个人信息后点击“查询”,勾选“基数申报”/“比例查询”,选择社保经办机构点击“下一步”,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缴费比例查询。

电子税务局APP可以通过应用市场搜索“电子税务局”下载;微信、支付宝首页搜索“河南税务”可找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3.办税服务厅。对于网上申报有困难的,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工资。

(二)在代理中心通过银行代扣及前台缴费人员

银行代扣及前台缴费人员无缴费工资变动需求或者按照全省最底缴费工资缴纳的无需申报。如需调整缴费工资需持身份证前往代理中心窗口线下办理手机自主缴费并申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全省最低缴费工资)。

2026年5月6日

来源:新乡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0701

|总监制:王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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