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和浙江省委军民融合办、浙江省国动办的部署,经台州市黄岩区政府批准,决定于5月12日10时00分至10时14分进行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黄岩城区及有关乡镇。

二、试鸣警报时间、信号种类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三、有关要求届时,请全区各单位,人民群众及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来源:黄岩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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