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永善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7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永善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8年5月至1991年5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限昭通市户籍;

7.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

9.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岗位对专业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被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本人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5.本人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6.本人存在酒醉驾被处理的;

7.本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本人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9.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本人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本人为现役军人的;

12.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4.本人在校就读尚未毕业的;

1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9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永善县公安局机关大楼611室(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玉泉五组168号)。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含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件);(2)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3)个人征信报告;(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退役运动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7)报名时填写报名表,提交彩色免冠近照1张(1寸);

(二)资格审查

永善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参与后续招聘程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

(三)考试

考试由永善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主要包含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组织开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笔试、面试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即被淘汰。笔试占综合成绩40%,面试占综合成绩60%,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进入考察人选。

1.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签订《永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对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具体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即被淘汰。

2.笔试

(1)笔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人员。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范围:含政治理论、常用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警察礼仪礼节等。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人员:所有参加笔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进入拟聘用人员,由永善县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治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个人征信情况、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善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永善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或如实反映问题。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问题反映的,永善县公安局按相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永善县公安局适时根据工作需要对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对不服从岗位调整的,一律予以辞退。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组成。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三)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环节人员,如任何一个环节不能通过,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依次往后递补人员组织考察、体检及公示。

(四)报名结束后的招聘流程将通过“永善警方”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招聘单位不再逐一通知考生本人,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一律视为弃权。

(五)此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公告由永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0-4124097。

永善县公安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