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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魏书五 后妃传第五
原文:易称"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古先哲王,莫不明后妃之制,顺天地之德,故二妃嫔妫,虞道克隆,任、姒配姬,周室用熙,废兴存亡,恒此之由。春秋说云天子十二女,诸侯九女,考之情理,不易之典也。而末世奢纵,肆其侈欲,至使男女怨旷,感动和气,惟色是崇,不本淑懿,故风教陵迟而大纲毁泯,岂不惜哉!呜呼,有国有家者,其可以永鉴矣!
汉制,帝祖母曰太皇太后,帝母曰皇太后,帝妃曰皇后,其馀内官十有四等。魏因汉法,母后之号,皆如旧制,自夫人以下,世有增损。太祖建国,始命王后,其下五等:有夫人,有昭仪,有婕妤,有容华,有美人。文帝增贵嫔、淑媛、修容、顺成、良人。明帝增淑妃、昭华、修仪;除顺成官。太和中始复命夫人,登其位於淑妃之上。自夫人以下爵凡十二等:贵嫔、夫人,位次皇后,爵无所视;淑妃位视相国,爵比诸侯王;淑媛位视御史大夫,爵比县公;昭仪比县侯;昭华比乡侯;修容比亭侯;修仪比关内侯;婕妤视中二千石;容华视真二千石;美人视比二千石;良人视千石。
译文:《易经》上说:“男子主外,女子主内;男女各守正位,这是天地间的大道理。”古代圣明的君王,没有不明确后妃制度的,顺应天地的德行。所以尧的两个女儿嫁给舜于妫水之滨,舜的教化之道得以兴盛;太任、太姒嫁给周王,周朝因此繁荣。国家的兴衰存亡,都根源于此。《春秋》上说,天子可有十二等妻妾,诸侯九等,从人情事理考察,这是不可更改的制度。但到了世风败坏的朝代末期,人们奢侈放纵,肆意满足过度的欲望,致使男女失时怨恨,扰乱天地和谐之气,只崇尚美色,不以贤淑为根本,因此风俗教化衰败,伦理纲常毁坏泯灭,难道不可惜吗!唉!拥有国家、家族的人,真该永远以此为鉴啊!
汉朝制度,皇帝的祖母称太皇太后,皇帝的母亲称皇太后,皇帝的正妻称皇后,其余内宫妃嫔共有十四个等级。曹魏沿袭汉法,母后的称号都照旧,从夫人以下,各代有增有减。太祖曹操建立魏国时,开始设立王后,其下分五等:夫人、昭仪、婕妤、容华、美人。文帝曹丕时增加了贵嫔、淑媛、修容、顺成、良人。明帝时增加了淑妃、昭华、修仪;废除了顺成这一等级。太和年间(曹叡的年号,227年-233年)又恢复夫人的名号,并把夫人提升到淑妃之上。自夫人以下,爵位共十二等:贵嫔、夫人,地位仅次于皇后,爵位没有对应的官阶;淑妃地位比照相国,爵位比照诸侯王;淑媛地位比照御史大夫,爵位比照县公;昭仪比照县侯;昭华比照乡侯;修容比照亭侯;修仪比照关内侯;婕妤比照中二千石;容华比照真二千石;美人比照比二千石;良人比照千石。
武宣卞皇后
原文:武宣卞皇后,琅邪开阳人,文帝母也。本倡家,【魏书曰:后以汉延熹三年十二月己巳生齐郡白亭,有黄气满室移日。父敬侯怪之,以问卜者王旦,旦曰:"此吉祥也。"】年二十,太祖於谯纳后为妾。后随太祖至洛。及董卓为乱,太祖微服东出避难。袁术传太祖凶问,时太祖左右至洛者皆欲归,后止之曰:"曹君吉凶未可知,今日还家,明日若在,何面目复相见也?正使祸至,共死何苦!"遂从后言。太祖闻而善之。建安初,丁夫人废,遂以后为继室。
诸子无母者,太祖皆令后养之。【魏略曰:太祖始有丁夫人,又刘夫人生子修及清河长公主。刘早终,丁养子修。子修亡於穰,丁常言:"将我儿杀之,都不复念!"遂哭泣无节。太祖忿之,遣归家,欲其意折。后太祖就见之,夫人方织,外人传云"公至",夫人踞机如故。太祖到,抚其背曰:"顾我共载归乎!"夫人不顾,又不应。太祖卻行,立于户外,复云:"得无尚可邪!"遂不应,太祖曰:"真诀矣。"遂与绝,欲其家嫁之,其家不敢。初,丁夫人既为嫡,加有子修,丁视后母子不足。后为继室,不念旧恶,因太祖出行,常四时使人馈遗,又私迎之,延以正坐而己下之,迎来送去,有如昔日。丁谢曰:"废放之人,夫人何能常尔邪!"其后丁亡,后请太祖殡葬,许之,乃葬许城南。后太祖病困,自虑不起,叹曰:"我前后行意,於心未曾有所负也。假令死而有灵,子修若问'我母所在',我将何辞以答!"魏书曰:后性约俭,不尚华丽,无文绣珠玉,器皆黑漆。太祖常得名珰数具,命后自选一具,后取其中者,太祖问其故,对曰:"取其上者为贪,取其下者为伪,故取其中者。"】
文帝为太子,左右长御贺后曰:"将军拜太子,天下莫不欢喜,后当倾府藏赏赐。"后曰:"王自以丕年大,故用为嗣,我但当以免无教导之过为幸耳,亦何为当重赐遗乎!"长御还,具以语太祖。太祖悦曰:"怒不变容,喜不失节,故是最为难。"
译文:武宣卞皇后,是琅琊郡开阳县人,魏文帝曹丕的母亲。她出身于乐舞艺人家庭。【《魏书》记载:卞皇后在汉桓帝延熹三年(161年)十二月己巳日,生于齐郡白亭,当时有黄气弥漫屋中,过了一整天才散去。她父亲敬侯(卞远)感到奇怪,去问占卜的人王旦,王旦说:"这是吉祥的兆头。"】二十岁时,太祖曹操在谯县纳她为妾。后来她跟随太祖到了洛阳。董卓作乱时,太祖改穿平民衣服向东逃难。袁术故意派人传来了太祖遇害的凶讯,当时太祖身边留在洛阳的人都想逃回老家,卞氏制止他们说:"曹君是吉是凶还不知道,今天你们逃回家去,明天如果曹君还在,你们有什么脸面再和他相见呢?即使真的祸事临头,大家一起死又有什么痛苦!"众人于是听从了她的话。太祖听说后,对她很是赞赏。建安初年,丁夫人被废,曹操便将卞氏立为正妻。
那些没了生母的子女们,太祖都让卞氏抚养。【《魏略》记载:曹操的原配为丁夫人,又有刘夫人生了儿子曹修和清河长公主。刘氏早死,丁氏就抚养了曹修。曹修在穰城战死,丁氏常常哭诉:"把我儿子杀了,一点都不再顾念了!"于是哭泣不止,没有节制。太祖很生气,把她送回娘家,想让她收敛一下脾气。后来太祖亲自去看她,丁夫人正在织布,外面的人传话说"曹公来了",夫人依旧坐在织机上毫不动弹。太祖走到她身边,抚着她的背说:"回头看我一眼,我们一起坐车回家吧!"夫人不回头,也不答话。太祖退后几步,站在门外,又说:"难道就没有一点挽回的余地了吗?"她始终不应声,太祖说:"真是诀别了。"
于是和她断绝了关系,想让她娘家把她改嫁,她娘家终究不敢。起初的时候,丁夫人是正妻,又养了儿子曹修,因此看卞氏母子不大顺眼。卞氏被立为正室后,并不计较旧日恩怨,趁着太祖外出时,常常一年四季派人给丁氏送东西,又私下把她接来,自己以正位相让,坐低一等的座位,迎来送往,如同往日一样。丁氏抱歉的说:"我是个被废逐的人,夫人怎么能总是这样待我呢!"后来丁氏去世,卞氏请求太祖为她殡葬,太祖答应了,于是把丁氏安葬在许昌城南。后来太祖病重,自己料想难以起身,叹息说:"我前前后后办事随心,扪心自问没有什么亏欠的。假如死后有灵,儿子曹修若问我'我母亲在哪里',我该怎么回答呢!"
《魏书》记载:卞皇后生性简约节俭,不崇尚华丽,衣服没有纹绣珠玉,器皿都是黑漆的。太祖曾得到名贵的耳饰好几套,让她自己挑一套,卞皇后取了一套中等档次的,太祖问她为什么,她回答说:"取那套最好的,就是贪心;取那套最差的,就是虚伪,所以我取中间的那套。"】
曹丕被立为太子时,身边侍从长御(亦称御长,为汉代皇后宫内女官名,属宫女之长)来向卞后道贺说:"将军被拜为太子,天下没有不欢喜的,王后应当把府库中的财物全部拿出来赏赐大家。"卞后说:"魏王是因为曹丕年纪最大,所以选他为继承人,我只该以避免没有教导的过失为幸运罢了,又哪里该为此大加赏赐呢!"长御回去,把这些话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太祖。太祖高兴地说:"发怒时神色不变,欢喜时不失分寸,这本来就是最难做到的。"
原文:二十四年,拜为王后,策曰:"夫人卞氏,抚养诸子,有母仪之德。今进位王后,太子诸侯陪位,群卿上寿,减国内死罪一等。"二十五年,太祖崩,文帝即王位,尊后曰王太后,及践阼,尊后曰皇太后,称永寿宫。【魏书曰:后以国用不足,灭损御食,诸金银器物皆去之。东阿王植,太后少子,最爱之。后植犯法,为有司所奏,文帝令太后弟子奉车都尉兰持公卿议白太后,太后曰:"不意此儿所作如是,汝还语帝,不可以我故坏国法。"及自见帝,不以为言。
臣松之案:文帝梦磨钱,欲使文灭而更愈明,以问周宣。宣答曰:"此陛下家事,虽意欲尔,而太后不听。"则太后用意,不得如此书所言也。魏书又曰:太后每随军征行,见高年白首,辄住车呼问,赐与绢帛,对之涕泣曰:"恨父母不及我时也。"太后每见外亲,不假以颜色,常言"居处当务节俭,不当望赏赐,念自佚也。外舍当怪吾遇之太薄,吾自有常度故也。吾事武帝四五十年,行俭日久,不能自变为奢,有犯科禁者,吾且能加罪一等耳,莫望钱米恩贷也。"帝为太后弟秉起第,第成,太后幸第请诸家外亲,设下厨,无异膳。太后左右,菜食粟饭,无鱼肉。其俭如此。】明帝即位,尊太后曰太皇太后。
译文: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卞氏被册封为王后,策文写道:“夫人卞氏,抚育诸位公子,有国母风范。现在进封为王后,太子和诸侯们陪同在旁,百官上前祝寿,国内判处死罪者减罪一等。”建安二十五年,太祖曹操去世,曹丕继位为魏王,尊奉卞后为王太后。等到曹丕登基为帝,又尊奉她为皇太后,其寝宫称为永寿宫。【《魏书》记载:卞太后因为国家费用不足,缩减了自己的膳食,各种金银器物一律撤除。东阿王曹植,是卞太后的小儿子,太后最疼他。后来曹植犯法,被主管官员弹劾,文帝让卞太后弟弟的儿子奉车都尉卞兰拿着朝臣的议罪文书去禀告卞太后。卞太后说:“没想到这孩子竟做出这样的事,你回去告诉皇帝,不能因为我的缘故而破坏国法。”等到她亲自见到文帝时,也没有为此事求情。
臣裴松之考订:文帝曾梦到磨钱,想磨去上面的文字却越磨越亮,就拿这个梦去问周宣。周宣回答说:“这是陛下的家事,您心里想这么做,但太后不答应。”由此看来,太后在这件事上的态度,应该不像《魏书》这段记载所说的那样。
《魏书》又记载:卞太后时常随军出行,在路上见到满头白发的年老之人,就会停下车来招呼问候,赐给绢帛,对着老人流泪说:“恨只恨我父母没能活到我这把年纪。”卞太后每次接见外戚亲族,都不给好脸色,常常说:“过日子应当务求节俭,不应当指望赏赐,只图自己安逸。你们怕是会怪我待你们太刻薄,那是因为我自有不变的规矩。我侍奉武皇帝四五十年,早已节俭惯了,自然不能再变得奢侈,如果有人违犯法纪,我只会给他罪加一等,别指望什么钱米恩惠的宽免。”文帝曹丕给卞太后弟弟卞秉兴建府第,竣工后,卞太后亲临府第,宴请诸位外家亲戚,用的也是普通的饭菜,没有什么特别的菜肴。卞太后身边的人,吃的是菜食粗米饭,没有鱼肉。她俭朴到了这种地步。】明帝曹叡即位后,尊奉卞太后为太皇太后。
原文:黄初中,文帝欲追封太后父母,尚书陈群奏曰:"陛下以圣德应运受命,创业革制,当永为后式。案典籍之文,无妇人分土命爵之制。在礼典,妇因夫爵。秦违古法,汉氏因之,非先王之令典也。"帝曰:"此议是也,其勿施行。以作著诏下藏之台阁,永为后式。"至太和四年春,明帝乃追谥太后祖父广曰开阳恭侯,父远曰敬侯,祖母周封阳都君及【恭】敬侯夫人,皆赠印绶。其年五月,后崩。七月,合葬高陵。
初,太后弟秉,以功封都乡侯,黄初七年进封开阳侯,邑千二百户,为昭烈将军。【魏略曰:初,卞后弟秉,当建安时得为别部司马,后常对太祖怨言,太祖答言:"但得与我作妇弟,不为多邪?"后又欲太祖给其钱帛,太祖又曰:"但汝盗与,不为足邪?"故讫太祖世,秉官不移,财亦不益。】秉薨,子兰嗣。少有才学,【魏略曰:兰献赋赞述太子德美,太子报曰:"赋者,言事类之所附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也,故作者不虚其辞,受者必当其实。兰此赋,岂吾实哉?昔吾丘寿王一陈宝鼎,何武等徒以歌颂,犹受金帛之赐,兰事虽不谅,义足嘉也。今赐牛一头。"由是遂见亲敬。】为奉车都尉、游击将军,加散骑常侍。
兰薨,子晖嗣。【魏略曰:明帝时,兰见外有二难,而帝留意於宫室,常因侍从,数切谏。帝虽不能从,犹纳其诚款。后兰苦酒消渴,时帝信巫女用水方,使人持水赐兰,兰不肯饮。诏问其意,兰言治病自当以方药,何信於此?帝为变色,而兰终不服。后渴稍甚,以至於亡。故时人见兰好直言,谓帝面折之而兰自杀,其实不然。】又分秉爵,封兰弟琳为列侯,官至步兵校尉。兰子隆女为高贵乡公皇后,隆以后父为光禄大夫,位特进,封睢阳乡侯,妻王为显阳乡君。追封隆前妻刘为顺阳乡君,后亲母故也。琳女又为陈留王皇后,时琳已没,封琳妻刘为广阳乡君。
译文:黄初年间,魏文帝曹丕想追封太后的父母,尚书陈群上奏说:“陛下凭借至高的德行顺应天命,开创大业、革新制度,应当为后世树立恒久的典范。查考上古典籍的记载,并没有让妇女分封土地、授予爵位的制度。在礼制法典中,妇人是依据丈夫的爵位获得尊号的。秦朝违背了古制,汉朝又沿袭了秦的做法,这并非先代圣王的良法美典。”文帝说:“这个意见是对的,这件事不要施行了。把这份奏议写成诏令,收藏在台阁,永远作为后世的准则。”到了太和四年(230年)春天,明帝才追谥太后的祖父卞广为开阳恭侯,父亲曹远为敬侯,祖母周氏封为阳都君以及敬侯夫人,都赠予了印绶。同年五月,太后去世。七月,与文帝合葬于高陵。
起初,太后的弟弟卞秉,凭借功劳被封为都乡侯,黄初七年(226年)进封为开阳侯,食邑一千二百户,担任昭烈将军。【《魏略》记载:当初,卞后的弟弟卞秉,在建安年间担任别部司马,卞太后常常对太祖(曹操)抱怨他官职不高,太祖回答说:“能做我的妻弟,难道还不够吗?”卞后又想让太祖给卞秉钱财布帛,太祖又说:“你私下里接济他,难道还不够吗?”因此直到太祖去世,卞秉的官职没有升迁,财产也没有增加。】卞秉去世后,其子卞兰继承爵位。卞兰年少就很有才学,【《魏略》记载:卞兰献上一篇赋,赞颂太子曹丕的德行和美德,太子回复说:“赋,是用来记述事物类别的文体;颂,是用来赞美盛大德行的形容,所以作者不应虚饰言辞,接受者也应名副其实。卞兰这篇赋,哪里符合我的实际情况呢?从前吾丘寿王献上宝鼎,何武等人仅仅因为歌颂功德,尚且得到金帛的赏赐,卞兰的所作所为虽然经不起推敲,但心意是值得嘉奖的。现在赏赐他牛一头。”从此卞兰便受到亲近和敬重。】担任奉车都尉、游击将军,加授散骑常侍。
卞兰去世后,其子卞晖继承爵位。【《魏略》记载:明帝时期,卞兰察觉外部有吴、蜀的祸患,而明帝曹叡却一心关注宫室营建,卞兰经常借着侍从的机会,多次恳切劝谏。明帝虽然不能听从,但仍能接纳他的诚心。后来卞兰因消渴病(可能是糖尿病)加重,当时明帝信任巫女使用的水方,派人拿水赐给卞兰喝,卞兰不肯喝。明帝下诏问他为什么?卞兰说治病自然应当用方药,怎么能相信这个呢?明帝为此变了脸色,但卞兰最终也不服用。后来卞兰的消渴病渐渐加重,以至于去世。所以当时的人见卞兰喜欢直言,就说是明帝当面斥责他而导致他自杀,其实并不是这样。】
又从卞秉的爵位中分出食邑,封卞兰的弟弟卞琳为列侯,官做到步兵校尉。卞兰的儿子卞隆的女儿是高贵乡公(曹髦)的皇后,卞隆以皇后父亲的身份担任光禄大夫,赐位特进,封为睢阳乡侯,其妻王氏封为显阳乡君。又追封卞隆的前妻刘氏为顺阳乡君,因为她是皇后的生母。卞琳的女儿又成为陈留王(曹奂)的皇后,当时卞琳已经去世,就封卞琳的妻子刘氏为广阳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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