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工老何多次讨薪未果,一时冲动之下砸毁了雇主工地的300多片瓷砖,本想讨回公道,反倒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移送检察机关。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积极运用“检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双方矛盾,促成刑事和解,依法对老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5年末,从事装修工程的陈老板报警称,其承包的两处装修工地内300多片瓷砖被人故意砸毁,现场视频证实砸砖者正是此前负责铺贴工作的瓦工老何。老何到案后如实供述:“是我砸的,因为他拖欠我工资。”

经查,老何承接了陈老板装修工程中的瓷砖铺贴工作。前一处美食城工程完工两个月后,陈老板结清了工钱;但后续两处工地完工两个月后,陈老板却迟迟未结算。老何多次催讨,陈老板以“等整个工程结束后再统一付钱”为由拖延,双方在沟通中发生言语冲突。老何被激怒,一时冲动前往两处工地砸毁了瓷砖。

2026年1月,案件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办理。承办检察官认定老何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但也注意到双方各有过错——陈老板拖欠工资在先,老何维权方式不当在后。检察官主动与双方多次沟通,二人情绪逐渐缓和,均表达出和解意愿。

为彻底化解矛盾,检察院积极运用“检调对接”机制,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经释法说理,老何主动表示愿意赔偿并道歉,陈老板表示谅解,同时结清了拖欠的工资,双方当场履行调解协议。

综合全案情况,检察官认为老何犯罪情节较轻,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且被害人拖欠劳务费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2026年3月,在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后,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对老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用工者应按时足额支付报酬,主动沟通化解纠纷;劳动者维权须通过合法途径,切勿冲动行事,避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