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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两起“五一”期间酒店未履行价格承诺的典型案例,涉事两家酒店因房价涨幅远超承诺标准,被立案调查。

据通报,其中一家位于侨乡体育馆附近的某季酒店,在“五一”期间平台预订的“双床房”价格高达976元/晚,而其近三个月的平均房价仅为428.94元/晚。另一家位于浦西万达附近的某云酒店,“豪华大床房”在“五一”期间预订价为759元/晚,近三个月均价仅为337.47元/晚。两家酒店在“五一”期间的实际房价均大幅超出其此前作出的价格承诺,涉嫌未履行价格承诺。

市场监管部门指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以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即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陈长飞

编辑 | 李亚楠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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